竞技风暴

足协出台06中超赛季新规则 球员转会“身不由己”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7:54 半岛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隋海涛) 除了要参加中超杯和足协杯决赛的4支队伍外,其余中超球队的2005赛季已经结束。旧赛季的结束意味着新赛季的开始,接下来的两三个月时间里,转会又将成为中超主旋律。根据中国足协的最新规定,转会市场上本来就没有什么话语权的球员们,现在说了越来越不算,转会事宜将完全控制在俱乐部手中。

  中国足协日前向各俱乐部下发了“关于2006年国内运动员转会事宜的通知”,就新
的转会问题做出说明。本次转会申报从12月1日开始,到12月29日18时结束。12月31日,中国足协将正式公布上榜名单。明年1月8日至28日,各俱乐部可前往足协办理球员转会相关手续。像以往一样,每家俱乐部仍可转入5名球员。而在转会方式上,新赛季国内球员仍然可自由转会,只要价格谈好,上榜球员就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转投新的东家。

  不过,所谓自由只是在俱乐部掌控下的自由。上榜之后决定转会成功与否的最关键因素在于价格,但如果俱乐部不同意放人,球员就连上榜这个转会的必要条件都不具备。在以前的转会规定中,25岁为球员自由上榜的一个界限。25岁以下球员必须得到俱乐部同意才能上榜,25岁以上球员则不受这一限制。现在,足协根据俱乐部的要求,已对此规定进行了修改。不管球员是否超过25岁,想要上榜都必须经过俱乐部这一关。

  也就是说,未来转会市场上只有俱乐部抛售不想要的球员,没有球员可以甩开原有俱乐部。此前球员们就一直抱怨说,他们的利益根本没有任何保障,现在,球员被俱乐部控制得更厉害了。对此,中国足协的解释是,此举可以避免各俱乐部为争夺优秀运动员而“哄抬物价”,将有助于俱乐部对球员进行限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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