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雷体辽足口水四溅:他们还欠我们钱 我们对得起良心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05 华商网-华商晨报

  -本报记者 姚国繁 摄

  事件回放

  1997年,辽足将主场定于雷锋体育场。

  2004年初,辽足与雷锋体育场签订了三年的租用合同。 2005年3月3日、10日,辽足代表称两次致函抚顺方面催促主场申报材料,但是对方均未按要求给出回应。

  3月11日,辽足三位代表亲赴抚顺,但还是没能与对方达成共识。

  3月12日,省足协下达指示文件,责令辽足迅速在省内其他城市挑选中超主场。

  3月16日,辽足火速与营口签约、一周后辽足与鞍山签约。

  3月22日,抚顺体育局和雷锋体育场向辽足发来律师函,索取58万余元的违约金。

  昨日,抚顺雷锋体育场召开新闻发布会,雷体场长曲英明大揭内幕,率先向辽足“开火”。随后,辽足方面也展开了“反击”,双方在焦点问题上口水四溅。

  关于主场资格

  雷体:他们借用省足协的整改转移矛盾

  辽足:雷体出具的安全证明不符

  曲英明:辽足在今年3月29日召开通气会上宣布今年主场不再放在雷体,理由是雷体不符合中超主场标准,离开抚顺纯属无奈之举。但辽足的无奈究竟在哪里,这种说法是否站得住脚?

  3月10日,辽足确实给我们发函,让我们提供申报主场的4份材料,雷体当即提供了两份材料,因为另两份材料雷体无权也无资格协调提供。辽足在明知这样的情况下还装糊涂,实际上那个时候辽足自己已经秘密操作研究撤离雷体。这不是掩耳盗铃吗?

  另外,辽足还转移矛盾,借用省足协说雷体资格不达标,这不是混淆主体吗?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接到中国足协、省足协任何整改的通知。最不可理解的是,外界所说的省足协和雷体有利益冲突一说纯属无稽之谈。

  黄祖钢:这几年,辽足在雷体打比赛,雷体究竟获益了多少,这其中雷体最应该清楚。俱乐部在3月29日的通气会上所说的全部成立。雷体没有达到中超赛场标准,其中一项整体结构安全合格证应该是由技术质量监督局来出具,但雷体出具的这份证明是建筑部门。

  关于场租

  雷体:他们现在还欠我们钱

  辽足:我们不能自找死路

  曲英明:到现在为止,辽足俱乐部官员从来没有和我(曲英明)面对面谈过降价的问题。2001年、2004年,辽足一直拖欠雷体的场租费。自辽足2003年从北京回归之后,雷体的场租费就是单场7万元,我们给辽足提供了不少优惠政策,甚至以往的旧账都抹去不计。2005年春节之前,我们到辽足曾达成了一个默契:2005赛季13个主场给辽足优惠共10万元,辽足没钱支付场租费,用冠名商中誉公司给辽足的汽车顶账也可。但我们这么给辽足让步,反过来和我们提价格。

  黄祖钢:我们离开雷体不是阴谋,我们当时离开雷体时也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我们只能说,以场租7万的价格,我们肯定赚不了,只是赔多赔少的问题,宁可赔钱还要打比赛,这不等于自找死路吗?

  关于广告牌

  雷体:口头承诺归还但拒不兑现

  辽足:雷体没权力制约我们

  曲英明:3月13日这天,辽足俱乐部的官员到抚顺商谈合作的事情,其间,他们到达雷体后就和我说了要拉走场地内的广告牌和相关设备,理由是第二天广告牌被拉到铁岭后,由中国足协进行调试。但足协杯根本不需要广告牌,当时辽足俱乐部承诺不会不给,但中超主场必须用的广告牌和设备再也没有回到雷体。口头承诺但拒不兑现,这不是“暗度陈仓”吗?

  黄祖钢:哪个中超俱乐部不清楚,场地里的广告牌就是归俱乐部所有。辽足拿回来天经地义,不存在和体育场通报这样的情况。实际上,13日那天晚上我们才拿走的,雷体不就是怕广告牌拿走以后没有制约我们的吗?

  关于违约

  雷体:他们先终止合同就是违约

  辽足:我们对得起天地良心

  曲英明:合同明摆在那里,三年中,谁先终止合同谁就违约,并且辽足有过承诺:一旦辽足05赛季入主五里河会支付违约金,回沈后辽足经营上会有更大的空间,支付违约金不会有困难。但辽足宣布主场定址营口后实际上已经违约,并且辽足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雷体,但到现在辽足还没通知我们。这让我们想到了一个寓言:农夫和蛇的故事,辽足离开把责任都推到了我们身上,而当初我们在感情和金钱上为辽足投入了太多。

  黄祖钢:这几年是辽足拯救了雷体,在雷体打比赛给体育场带来了什么,雷体应该仔细算算后再说。在辽足与雷体的合同上,辽足是处于被动角色,但从法律上能否站得住脚现在不好说。辽足不会伤害雷体,雷体也不应伤害辽足。辽足现在伤痕累累,有人同情,有人旁观,有人撒盐。辽足所做的一切对得起天地良心,对合作伙伴尤其是现在的主场营口,我们更要真心地对待,这是对事业的忠诚,对足球的忠诚,对朋友的忠诚!本报记者 姚国繁

  【雷锋体育场】

  不还58万,法庭见

  晨报讯(记者 姚国繁)认定辽足违约在先,雷体已向其发出了最后“通牒”:如果在近期内辽足仍没有答复,雷体将正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场纠纷。

  3月29日,在辽足俱乐部宣布主场易址营口之后,雷锋体育场就认为辽足已经违约了,雷体方面不仅向辽足俱乐部发去了一份应支付违约金的确认函,并且雷体从此向所有的中超俱乐部球队包括金德队开放,因为雷体认为辽足违约在先,雷体可以接纳其他中超球队了。雷体方面算了一笔账,辽足的违约金共计58.8万元。因为双方当初的合同中规定,哪一方违约,就要赔偿对方违约场次租金之和的30%。雷体还说明,违约金所产生的利息已不计较。鉴于辽足目前正忙于中超,因此雷体方面希望辽足第一个主场之后来解决此事,否则将通过法律程序正式起诉辽足。

  种种迹象表明,此事还有回旋的余地,只要辽足在2005赛季后半段到雷体打比赛或者2006赛季考虑回雷体打比赛,一切都可以重新商量。

  【辽宁省体育局】

  不干涉别人“婚姻”

  晨报讯(记者 姚国繁)“辽足与雷体就好比是一场婚姻,这是双向选择,俱乐部有权离开雷体,至于雷体想通过法律要回违约金,那是双方的事,我们是不会干涉的。”昨晚,就雷体向辽足“开火”,省体育局一位高层表达了立场。

  曾经合作十分融洽的辽足与雷体,随着辽足定址营口,雷体终于开始说话了,从2001年开始到2004年,雷体将自己心中的委屈和不满说了个遍,或许即将以法律相见的辽足与雷体之间关系就此完结。这样的结果无论双方还是广大的球迷都不愿看到,昨晚,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体育局的一位高层官员,这位官员代表省体育局鲜明地表达了立场,“在辽足与雷体的问题上两者就好像是一场婚姻,结婚是双向选择,俱乐部有权不选择雷体。足球进入市场化以后,作为省体育局这样的行政部门不能过多地干预俱乐部的事情,况且,体育局现在以2008奥运会和十运会为工作重心,相信辽足俱乐部自己能够处理好这件事情。”

  【张曙光】

  用不着对簿公堂

  晨报讯(记者 姚国繁)雷体已做好了拿起法律武器的准备,辽足也是积极应对。“我们肯定在近期和雷体见面,估计不走法律程序就会解决好这个问题。”张曙光昨晚告诉记者。

  在雷体的问题上,辽足俱乐部并没有任何回避行为,尽管没有亲历与雷体的合作,但张曙光给予雷体极高的评价:“辽足与雷体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2003年辽足回归,抚顺市政府、体育局和雷体给我们巨大的支持和帮助,即便分手,我们仍要想着对方的好。”发生这样的问题,张曙光归纳了一个字,“穷”,“都是穷惹的祸,这和辽足与抚顺经济不景气有很大的关系,但最主要的根源就在于我们与雷体签订了一个不好的合同。辽足在省内周边城市漂泊,哪能一下子就签三年的合同,这是我们被动的地方所在。”

  至于解决问题的方法,张曙光认为还没有到付诸法律的地步,“我们肯定在近期找到雷体的负责人,先沟通,实在不行再用法律,况且50多万的违约金又不多,辽足决不会赖账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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