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合同逼死球员 取消降级俱乐部掌握生杀大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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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02:58 东方体育日报 | ||||||||
由于中国足球职业化市场中缺乏最基础的行规保障和法制保护,由球员工资合同引出来的一系列纠纷,让市场中的“被动主体”球员苦不堪言。反之,当中国足协再次取消联赛升降级后,市场中的“主动主体”俱乐部几乎掌握了所有生杀大权。 据调查,在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中,欠薪问题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以往,辽宁、沈阳等个别亏损严重的俱乐部才会曝出长期拖欠球员工资的丑闻;然而现在几乎所有的俱乐
对于欠薪,球员显得毫无办法。虽然工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资的发放时间,但是球员对于俱乐部近乎耍无赖的做法却没有任何保护自己的能力和措施。欠薪问题深刻反映出当前中国足坛俱乐部和球员之间的不平等地位。 各俱乐部严格执行中国足协的限薪政策本没有错,但是个别俱乐部利用这个特权对球员进行过分的权益打压,就造成了严重的劳资纠纷。近日沈阳金德俱乐部要求队内五名主力队员签下工资减半、并长达五年的“包身工”合同,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限薪对于整顿中国足球市场本是一件好事,但是个别俱乐部为紧缩开支、置球员运动生命和工作权利于不顾的做法,必将引起球员内部极大的不满和反弹。 在中国足坛,还有一个典型怪现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合同随时都可能作废。前几年,个别财大气粗的俱乐部与一些明星球员签订了年薪颇高的多年工作合同,但是当这些俱乐部已无法负担也不愿负担这些高工资时,他们就可以用退出和转让的办法,球员手上的合同就再也找不到执行的对象。 球员拿不到合同上约定的收入,更拿不到合同年限还不足的收入,巨额损失让他们叫苦不迭。 遇到以上的情况,球员首先会请求中国足协仲裁。但是足协的说法相当明确,足协早就颁布了限薪条款,你们和俱乐部联手做一个假合同给足协看,足协当然无法保护你们和俱乐部私下签订的另一份合同。 球员当然也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应该说,这份合同本身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力。但是,一旦陷入打官司的泥潭,球员不仅不可能继续踢球,而且一拖时间少则一年,多则两三年,球员的职业生涯就将彻底结束。 另外,在中国足坛,球员往往会在没有合同保护的情况下投入赛季前期的比赛。俱乐部迟迟不与球员签定新一年的工作合同,然而比赛不等人,球员就不得不冒着伤病危险为俱乐部出战。事实上,按照国际足联的有关章程,没有与俱乐部签订合同的球员,是没有资格代表俱乐部出战的,对方俱乐部完全可以上告有关方面,取消对手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本报记者 杜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