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新管理条例 市足协对俱乐部有管理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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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17:57 新民晚报 | ||||||||||
去年上海足球受到全国大环境的影响,整体低迷。两家中超俱乐部也因为违规违纪而被中国足协处罚。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体育局提出了足球要“走出低谷,重现辉煌”的口号,而作为上海足球的核心部分,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管理也日益受到重视。副市长杨晓渡在会上表示,“作为职业足球俱乐部,必须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要符合上海的城市形象。俱乐部要在规范管理下,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在管理条例中,市足协第一次明确了对几家俱乐部的管理权。新赛季,各家俱乐部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如果出现俱乐部名字变更、出资人变动、迁移主场以及退出联赛等重大决定,必须依照章程报市足协审查。此外,一旦俱乐部在比赛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市足协就可以严肃处理。对于管理条例的出台,昨天出席的几家职业俱乐部代表均表示十分支持。 昨天,市足协还首次提出了2005年的工作目标,继续保持上海足球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其中包括在今年的全运会上,上海足球力争完成“女足保金、男足冲前二”的目标。 上海3支中超俱乐部老总在一起 记者周国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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