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另类高招每月发钱平均化 周薪制让球员得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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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4:38 《足球》报 |
特约记者赵子龙 报道除了使用两份合同这一方式之外,俱乐部“减少支出”的办法还有不少。为了保证球员的平均收入及“合理避税”,一些聪明的俱乐部会将某个月的部分赢球奖金积攒到个别没有比赛可打的月份发放;另外,由于按月发放赢球奖及工资面临着总收入超过一定的征税标准,“钱不能真正用到球员身上”(一俱乐部人士语),一些俱乐部则使用了周薪制的方式合理分配资源。 使用周薪制的中超俱乐部并不多,中邦是其中之一,他们把一周内比赛的工资奖金即时分发,这样及时的分发可以迅速地让球员得到实惠,而且还可以将球员的个人所得税降低到一个相对较低的标准,因为按照我国的标准,征个人所得税时将采用递增制,超过一定的数额,税率将会增加5%或以上。不少中邦球员都对俱乐部的举动拍手称快,“这个学习欧洲俱乐部工资发放方式的办法很好,税务方面也不会说什么,对我们的个人经济收入也非常有好处。” 中甲俱乐部中较为流行的方法是“平均分配法”。比如广州足球俱乐部,由于中国联赛一般从3月开始到 11月份结束,在整个一个赛季的联赛里,成绩比较好的球队可能会取得12-13场的胜利,但问题是有时候这些胜利可能会集中在某个时段。按正常奖金的分配方法,广州队的赢球奖金是30万,如果球队一个月内连胜4场,广州队当中大部分主力球员的月收入就会超过10万元。按照征收办法,10万元以上的收入将要上缴45%的个人所得税。广州足球俱乐部官员经过和一些业内人士的交流之后,决定采用一个并不违法的奖金隔月发放的方式,也就是说把赢球奖金较高的月份的部分收入分配到没有比赛或者赢球较少的月份发放。对于球员来说,到手的钱绝对有多没少;对于俱乐部而言,扣税的钱也少了,投入的钱也相对可以减少,因此这种奖金隔月发放的方式得到了相当多球队教练和队员的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