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讨债三将:欠条比合同更具效力 中远没给这份钱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0:31 《足球》报

  特约记者杨乐报道 由于自已的薪水迟迟未能追回,申思、江津、祁宏三位原国际队球员被迫与中远合演了一出“讨债记”。对明暗合同的存在,讨债三将并不讳言,“明面合同的薪水确实已经发完,中远欠我们的说白了就是‘黑合同’的那笔差价。”

  前国际队三位大牌讨债一事,已经有了突破性进展,即将转让的中远俱乐部已经在私下里偿还了俱乐部欠祁宏和江津的薪水,其中欠江津的150万已经全部偿还,而欠祁宏的1 20万也偿还了大部分,但是唯独俱乐部拖欠申思的50万元还没有偿还,从目前来看,不排除双方私下调解的可能性,但是就在前天,申思也和中远前任董事长徐泽宪通了电话,在电话中,徐泽宪也希望申思不要冲动,应该和俱乐部协商将此事解决。

  对于黑合同的事情,几位球员显得比较平静。“我们不知道中国足协是不是真的不承认这份合同,反正申诉送上去之后,足协并未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通知我们什么,其实,我们并没有要求中国足协一定要认可这份合同,我们并不觉得这份合同是什么黑合同,它在法律上同样具备效力,所以,不存在什么黑合同或者白合同的问题。”

  最初律师在接受三位国际大牌的咨询时,曾经认为这是一份由合同引发出的纠纷,但是在看过了中远俱乐部给他们开具的欠条之后,律师的回答很干脆:“你们这已经不是合同纠纷了,如果是合同纠纷的话,那比较麻烦,因为还涉及到明面合同。但有了这张欠条,这已经变成一次很明确的债务纠纷了,这张欠条比合同更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只需要瞄准欠条来打官司就行。”“我现在手里还拿着他们的欠条,上面有俱乐部的公章和王国林的签字,只有俱乐部还我钱,然后我把欠条还给他们,这桩纠纷才算结束。”

  几位球员对于双份合同一事不愿多谈,按照双方当初的约定,这份合同应该是属于不对外公开的,一位球员向记者分析说:“如果说涉及到税务问题,这也和我们没有关系,因为我们合同上都写清楚是税后收入,如果漏税应该是俱乐部,而不是我们”

  国际三位大牌当初在和俱乐部签约时,无一例外的都是按照年薪签订的合同,一般的情况下,按照年薪所签的合同,都应该属于黑合同的范围,但是也有球员告诉记者,虽然中国足协规定了限薪的标准,但是中国足协其实也在默许黑合同的存在,包括在这次郑智转会的问题上,虽然中国足协为郑智定出的转会身价只有490万,但是最终鲁能和深圳两家俱乐部就郑智转会所达成的实际成交价,则远远高于这个数字,几乎就是这个数字的两倍,计算转会费中最重要的一项指标就是该球员上一赛季的总收入,按照郑智在深圳健力宝队的真实收入,他的转会费应该是在1500万左右。

  某种程度上说,正是中国足协的限薪令逼得俱乐部只得和球员签订两份合同,按照常规,两份合同上的金额其一是完全按照中国足协的规定,另外一份合同上则是双方约定的年薪的剩余部分,按照中远俱乐部和几位大牌签订的合同,他们打欠条的那部分应该就是地下合同的补充年薪部分。中远方面也承认,在去年年底之前,中远的确已经将正式合同上的球员年薪补给了几位队员,但是因为忙于转让事宜,资金难以周转,因此,拖欠了这三位球员部分“其他合同的钱”。在祁宏和江津已经完成讨债之后,申思也向记者表示:他现在只想讨回属于自己的工资,至于用什么方式讨回,这就要看双方的诚意,如果中远实在不给,那么不排除他将中远告上法庭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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