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命压价与转会规则相悖 足协为球员定价自相矛盾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04:16 竞报 |
本报讯 (记者 胡博轩)日前,中国足协正式公布了2004年球员转会大名单。在这份名单中,足协将各个俱乐部开出的转会价格进行了大幅度下调。深圳健力宝队郑智与李玮峰的1600万和1300万的天价被压成了490万。如果按照中国足协规定的转会费计算规则进行计算,我们就不难看出足协规定的价格是不合理的。 按照规则(见相关链接),运动员转会费以运动员转会前的年收入为基数,乘以加值 系数后的总数为参照标准。以深圳俱乐部为郑智提交的1600万来进行一下保守的估算:郑智转出的深圳俱乐部是去年联赛冠军,而他意向中的俱乐部山东鲁能队为去年联赛亚军,同时,郑智今年刚刚年满25岁,又是当年国脚,我们暂且认为以郑智一年的表现,完全有可能成为2004年的最佳运动员。那么,他在今年的转会系数为6.35,以此推算,郑智的年收入约为251万元左右,这个价格应该说还算基本合理。如果按照中国足协最终为郑智确定的490万元身价,以同样的系数推算,郑智的年收入只有77万元左右,根据记者对国脚级球员收入的了解,这个数字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所以,郑智490万元的身价从何而来? 相关链接:球员转会规则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第三章“国内转会”的规定,球员转会费的参照标准如下:运动员转会费以运动员转会前的年收入为基数,乘以加值系数后的总数为参照标准。 运动员的年收入包括:1.工资;2.训练津贴;3.合同中规定的奖金和出场费。 加值系数的计算方法:1.俱乐部系数:(转出俱乐部系数+转入俱乐部系数)÷2。甲A第一名为3.4,以下递减0.1;2.运动员年龄:25至28岁为1,每减少一岁加0.1(至18岁),每增加一岁减0.1;3.当年国家队集训名单上的运动员为1,国奥队为0.6,国青队为0.5(注:三项中只计一项);4.当年全国最高级别比赛的最佳运动员和最佳射手为1;5.运动健将为0.5。注:以上涉及加值系数的五项内容中第3项、第5项只适用一项,各项相加即为加值系数。 文/本报记者 胡博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