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接下来对簿公堂 1.4亿债务将到李志达头上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0:11 《足球》报 |
记者麻小勇深圳报道 对于李志达的回击,张海也不示弱,他表示:“双方之间的斗争仍然没有结束,接下来很快就将是对簿公堂。” 在汇中天恒的新闻发布会上,健力宝俱乐部常任律师杨允中先代表俱乐部读了一份声明,随后,杨律师还作了两点补充说明:“第一,所谓的道歉,是因为我们先后两次向中国足协发函声明张海不能代表健力宝足球俱乐部之后,他依然打着健力宝足球俱乐部的幌子 四处活动,给深圳健力宝足球俱乐部带来了负面影响。第二,张海本人现在已经被刑事监控和经济犯罪立案。”这两点补充说明并没有出现在会后发到大家手里的声明上,不过杨允中对此的解释是,他也是受俱乐部委托。在会前的介绍中,杨允中被称为俱乐部的常任律师,但是俱乐部的员工们却都说从来没有见过他。有人在杨允中的发言稿上看到,5点声明的下面,被用铅笔加上了两点说明。这个声明发布后马上得到张海的回应,张海通过律师吕涛在媒体发表了自己的声明:第一,绝对没有“张海被立案和被监控”这样的事;第二点,如果没有被立案,没有被监控,健力宝俱乐部律师在这样一个大型的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讲,我认为已经构成诽谤,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第三,假设是被立案、被监控,健力宝俱乐部的律师这样讲也是没有法律素养的。 吕涛解释说:“被立案或者被监控,这是属于公安部门的侦查秘密,公安局对一个人进行立案和监控,这应该是保密的。怎么可能泄露出去呢?怎么可以在媒体上那么说呢?公安人员也不会到处泄露说,该抓谁谁了,万一人家跑了怎么办?所以这个时候,说立案或者说被监控,这都是毫无法律素养的。有人这样讲,实际上是一种泄露或者是散布侦查秘密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和没有基本法律素养的。” 张海也对5点声明作了反驳,他先对这个声明的落款表示质疑。这个声明以俱乐部董事会的名义发出,张海认为,这违反了程序操作。俱乐部的董事会成员包括叶红汉、张健、朱广沪、孙健一和张海,孙健一人在外地出差,张海事先也没有获知这个董事会的举行,“究竟谁以董事会的名义发表声明,值得质疑。”不过根据记者了解,27日上午,叶红汉从俱乐部取走了俱乐部的公章。 张海对于汇中天恒的进驻评价甚高:“这个时候,李志达敢于接手深圳队,确实魄力非同一般。但是他可能想不到,这样做可能会招来麻烦。在之前的三水区发布的声明中,汇中天恒被禁止进入健力宝集团的任何二级公司,俱乐部是二级公司啊,这样三水区政府可能会更有借口了。” 关于声明的第二点,张海表示,哪里有老板自己感谢自己的。 张海表示,李志达接手之后,也许他想不到的是,马上就会有1.4亿元的债务落到他的头上。健力宝介入深圳足球两年多,所需投入全部来自健力宝集团,正天虽然是俱乐部股东,但是两年1.4亿元的投入至今仍挂在集团账上。有知情人士透露,集团的国有股东完全可以借此向俱乐部提出要其归还1.4亿元的要求。 “我和李志达的股权转让实际上已经中止了,我也不会把我的股份卖给他了。今天我还找人去三水区工商局查阅了资料,证明我仍然是正田的股东,祝维沙和叶红汉的股权也没有变更,换句话说,我仍然是俱乐部的股东,作为下属的俱乐部,没有资格对我说三道四。”张海说。 接下来的正天股权转让,在张海看来,李志达可能面临失败的结果。因为张海已经明确表示自己的股权重新解冻后也不会再转给李志达,而李志达即便可以得到祝维沙和叶红汉的股权,但是按照公司法,张海对于其他股东的股权有优先认购权。 “我们之间的口水战已经结束,接下来就是对簿公堂了。我为俱乐部借的钱,他们必须还给我。他们对于我的商业信誉侵害,我也会通过法律来讨还公道。”张海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