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律师: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污蔑者将要负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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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4:51 新浪体育 |
新浪体育讯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大媒体对张海的报道相当多,其中有不少不实报道,昨天张海个人律师、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的吕涛律师接受新浪体育采访,就一些相关报道做出澄清。 吕涛告诉记者:“目前有关一些不实报道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当事人的个人生活和工作,并让当事人的个人信誉受到损害。” “到现在为止,我的当事人一直没有收到任何被监视居住的通知,监视居住是一种严格的法律用语,但是对方却很不恰当地用在我的当事人身上。我可以作证,12月12日-13日,我在北京还陪张海和罗宁、徐明在一起讨论中国足球改革的事情。这可以说明,我的当事人尽享个人活动的自由。”作为张海的个人律师,吕涛就日前“张海被监视居住”的报道做出澄清。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意味着涉嫌犯罪。监视居住由侦查部门执行,在被执行监视居住的时候,当事人将收到有关方面的书面通知。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之前有报道说“公司将张海和祝维沙举报了”。吕涛说“这是不可能的事,8月23日之前,张海是健力宝集团的董事长兼总裁,8月23日之后,祝维沙是健力宝的总裁,健力宝的董事长是祝维沙从裕兴带来的魏小军,张海仍然是董事。公司告自己的董事长和总裁,作为一个民营企业,董事会竟然不知道,这不可能”。“我们认为要么根本没有这件事,要么就是有人在盗用公司的公章。” “举报一个人需要事实作为依据,如果这样做,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对于这件事,我们一直在沉默,接下来我们会要求公安局给张海一个清白。有些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有因必有果。” “该篇报道反复讲张海套走了6-7亿元的资金,掏空了健力宝,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真是套走了,健力宝的资金问题公安局抓人就可以解决了。有些人就是无中生有,说这些话是要有证据的。” “21世纪经济报道上的《被举报者张海》一文的报道不真实、不全面、不善意,文章所引用的事实基本都没有消息源,我们认为是编造的,或者对消息源没有做起码的求证,比如监视居住完全可以找公安部门求证,但是报纸的报道很轻率,以取悦社会公众为目的、编造事实这种做法已经构成对张海先生名誉的损害,我们近期内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尽快还张海先生一个清白。” 吕涛表示,这几天有关文件已经在起草中,届时将把21世纪经济报道报社和该文作者李明伟一起告上法庭。 在前几日湖南出版的一家专业体育报上,一篇署名为X皮的文章同样构成了对张海先生名誉的伤害。“对于这种以侮辱他人人格来出名的做法,我们认为同样构成侵权,但张海先生称‘对这种人连告都不值得’。”吕涛说。 (新浪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