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没过户出事故 国安门将姚健卷入巨额民事赔偿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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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3:32 千华网-鞍山日报 |
因自己的小客车与一出租车发生车祸、撞死一乘客,国安队员姚健被卷入一起巨额民事赔偿案中。记者13日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两名外籍公民诉某体工大队队员兼教练张勇、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守门员姚健、北京市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依法判决张勇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签证加急费等共计17万余元,姚健承担垫付责任。 2003年7月26日23时,在海淀区颐和园路邮电部疗养院口,二原告之子、24岁的北京大学留学生Henrikson乘坐万泉寺公司司机李某驾驶的出租车,与张勇驾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Henrikson死亡。经市交管局认定,张勇与李某负此事故同等责任,Henrikson不负此事故责任。 张勇驾驶的小客车登记所有人为姚健,姚健虽称已经将车卖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2003年10月15日,张勇、李某与原告达成赔偿调解,双方约定于2003年11月3日支付上述款项。后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共同连带赔偿原告财产及精神损害262304.98元。 李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