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裸奔剖析:没脱裤子只算准裸奔 难得认同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0:46 法制晚报 |
中国体坛出现首起“裸奔”事件 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和法学家进行多学科全面剖析—— “裸奔” 只是对中国足球的不满 在上周六中超联赛杯的决赛中,一名球迷在下半场突然闯入赛场,并且边跑边脱去 上衣,并显露出胸前用墨汁写成的“1比0、3比1、7比0、耻悲”字样。在现场保安和警察的围堵下,该球迷最后被警察带走。据了解,这位球迷是济南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他告诉民警:“想通过这种方式表达我对中国足球的悲哀。”当地派出所在对他短暂拘留并处以200元罚款之后将其释放。 面对这一中国体坛首起“裸奔”事件,社会学家说,这只是一种不太雅观的表达方式,最终的落点还是应该回到足球本身。心理学家说,媒体不要再炒了,否则大家都去裸奔怎么办?法学家说,奔也奔不了多久了,一旦最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公布实施,打击“足球流氓”自然就会有法可依。 社会学思考 “准裸奔”是对中国足球的不满 记者提到“裸奔”二字时,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断然否定了这个说法。“从现场的情况来看,这位学生的行为根本就不算裸奔。第一,没有脱裤子;第二,赤裸上身对于男士来说算不了什么;第三,他赤裸上身只为让大家看到胸前的大字。”夏学銮教授说道。 夏教授认为这种行为只是他的一种表达方式。他说:“这是对中国足球现状的不满,而不是对社会的不满。这甚至不能算做一种极端的方式,只是不太雅观而已。” 夏学銮教授同时指出,虽然这件事情可以当做一件个案来看,但其中也存在一种必然性。“这刚好反映了国内球迷对中国足球现状的不满。这种用行动来表示抗议的方式,即便不出现在这位大学生身上,也完全有可能出现在另外一个人身上。” 心理学思考 裸奔心理不能随意猜测 到底是什么迫使这位大学生冲下看台,长期在北大讲授心理学的孙东东教授说:“在没有对这位同学进行深入了解之前,我不好随意猜测。”他同时表示,这件事情还是属于个案现象,媒体在讨论这件事情的时候,最好先对事件以及当事人做一个深入的调查。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也表示这件事情并不具有普遍意义,如果传媒将此事放大,反而可能带来不好的社会效果。 法学思考 即将立法打击足球流氓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莫开勤教授指出,“在当前的治安处罚条例中,并没有对这种行为进行具体的规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不能对他进行处罚。”据了解,当地派出所原本可以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理由对该球迷拘留1至15天。但考虑到他还是在校大学生,又是初犯,短暂拘留后已经将其释放,只是处以了200元的经济处罚。 不过,正在全国人大审读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却将这种扰乱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纳入了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按照草案规定,六种情形将受处罚:其中有一种是“未经许可,强行进入场内”; 草案还规定,对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比赛。 莫开勤说:“这意味着我国已经开始借鉴其他国家打击‘足球流氓’的经验,通过立法的方式确保大型体育比赛的正常进行。” 伦理道德思考 裸奔得不到认同 有人说,球迷冲进赛场半“裸奔”,在国内足球赛场上还是第一次。有了第一次,自然就会有第二次。在一个越来越宽容的社会环境下面,裸奔是否会得到社会公众的谅解呢? 北大社会学家夏学銮教授否认道:“在可预见的将来,裸奔行为依然不会得到中国社会的认同。因为中国人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和审美观。在公众场所裸奔依然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有伤风化的。中国人这种价值取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改变。” 文/本报记者 谢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