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霄:联赛后再起诉 我根本不买210元的裤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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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6:23 《球迷》报 |
本报记者赵焱 王霄这几天非常苦闷和气愤,所有的坏心情并非源于他在上场与辽宁队比赛中遭受的伤病,而是来自于外地媒体一篇不负责任、完全失实的报道。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那则假新闻的内容,大致就是说王霄在上周日晚上7:30左右在重庆江北区一家服装店内,因为一条210元的裤子将女老板打伤,还被关进了派出所。由于这条新闻在网上被迅速转载,因此给 王霄造成了极大影响。周一晚上,记者接到了王霄的电话,他的愤怒已经很明显地从声音中流露出来。“赵焱,你现在能帮个忙吗?赶紧上网帮我查一下,是不是有篇报道说我在重庆打人了?”当记者询问他到底怎么回事时,王霄一时间也无法说清,“我也不知道,但今天我爸、教练还有好多朋友都打电话问我这事。” 很快记者在成都某早报电子版上查到了《天津队球员重庆施暴进了派出所》的文章,文中写到王霄因要退换一条价值210元的裤子和女老板大打出手。值得关注的是文章最后特别注明“据《重庆***报》报道”,不过重庆这家报纸的电子版已经撤掉了这篇文章。 随后记者与王霄取得了联系,他在电话里大声说道:“胡说八道,我们上周日下午打比赛,八点的飞机回天津,我怎么可能跑到重庆去!再说我都多少年没买过210块钱的裤子了,编得真是够可以的。”王霄的确没有说谎,在天津队年初赴西班牙集训期间,王霄一共购买了数万元的衣物,是球队中开销最大的。王霄当即明确表态:“我一定要讨个说法,讨回清白,这场官司是打定了。” 记者通过重庆同行了解到,该文是重庆那家媒体的社会新闻部记者采写的,由于业务局限性,该记者根本不清楚周日还有中超联赛,而且王霄还在比赛中上场。事后由于意识到已经铸成大错,该媒体迅速将文章从电子版删除。 应王霄的要求,记者委托成都与重庆两地的同行将两份报纸留样保存,而届时这将成为法庭上无可辩驳的证据。王霄表示要等到联赛结束后再行起诉,目前委托沈阳一家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同时王霄的父亲已经起草了一份诉状。 无论是俱乐部,还是教练组和队友,对于此事的态度大都是在短暂愤怒后一笑而过,因为这实在太荒唐了。一名官员不屑地说:“王霄人怎么样,我举个例子就能说明白。在天津队客场战实德队时曾集体向遭车祸的李福长捐款2万余元,但多数队员比赛期间都没有携带太多现金,王霄主动提出全部由自己垫付,真挺让大家感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