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俱乐部欠薪提醒球员:申请仲裁时效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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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0:43 体坛周报 |
记者王军报道 劳动者是劳资纠纷中的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吕亮律师,吕律师曾多次成功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此方面的专家。对于俱乐部欠薪的问题,吕律师提醒球员们,“如果要申请仲裁,最重要的就是时效问题。” 俱乐部与球员间的欠薪问题属于典型的劳动争议,这种案件必须经过当地的劳动仲 裁机关,而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去法院告状。球员在处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一般存在着很多明显误区,吕律师接受采访时专门提醒:“当事人申请仲裁的要求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提出。很多人不了解此规定,往往在采取其他方法的尝试或等待观望中耽误了时间,最后去申请仲裁或起诉时已经过了受理时限,以致败诉。同样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60天的仲裁期限对于球员来说非常重要,同时,短时间内申请仲裁也可以避免资方转移资产,当事人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况。除了最重要的时效问题,吕律师还反复强调了证据意识,“仲裁和诉讼中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不论用人单位是申诉人(原告)或被申诉人(被告)均负举证责任。劳动合同、书面通知或决定、传真、挂号信回执、其他员工的证言都是证据。为在劳动争议中胜诉,当事人可在平时注意收集证据,必要时甚至可采取录音等方式。” 《体坛周报》网站3月1日全面改版,请登陆体坛网www.titanspor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