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12月1日,一年一度的国内球员转会大门正式开启,球员们可以向自己所在的俱乐部递交转会申请,但要想获得转会资格还得需要俱乐部的同意。
12月4日,中超联赛将全部结束,但是球员在12月1日就可以提出转会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29日。球员提出转会
申请,必须得到俱乐部盖章确认同意,同时附上球员工资收入证明和以此为基数计算出来的转会费数额。经过对工资收入和转会费核实后,中国足协将提出转会申请并得到俱乐部同意的球员名单张榜公布,上榜时间是12月31日。届时,各家俱乐部从上榜球员中挑选自己需要的球员,经过一系列必要的谈判,从明年1月10日开始到足协办理相关球员转入手续,这项工作到1月25日结束。和以往不同的是,球员转会不必走摘牌的形式。每家俱乐部可以转入五名球员。
由于联赛还没有结束,因此很多队员都不可能在12月1日的当天就提出转会。而且在今年的转会规定中还有一条直接限制了队员的转会自由——如果运动员所在的原俱乐部希望继续和该队员签约,那么这名队员就不得转会。足协对此的解释是,以前很多队员都以转会来要挟俱乐部涨工资,给俱乐部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足协这么做,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限薪。在一次老总峰会上,大多数的总经理们都希望足协能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限薪。
但球员们对此的反应却大不一样。有的队员就明确表示,这是对球员人身自由的束缚!转会是个人的自由,不能因为俱乐部的态度就剥夺了球员的转会资格。但大多数队员只能是逆来顺受:我还得在这个圈里混,足协怎么规定,我们就怎么做吧。(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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