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没人承认掌握着录音带 天津队反应平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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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7:18 《球迷》报 |
假球传闻虽然没有在天津和深圳两队以及其他中超俱乐部之中引发太多震荡,但却在最大程度上调动起了球迷的胃口,似乎在2001年启动扫黑风波以及龚建平被揪出后,此次“磁带门”事件完全可以成为又一次中国足球革命的导火索和契机。 印象中这几年来没有任何一盘录音带能够在中国足坛掀起这样巨大的波澜。本周三《足球》报撰文称:某中超俱乐部投资人爆料,说自己掌握了天津康师傅队与深圳健力宝队 两场“假球”的证据,其中包括一盘记录了两队球员密谋时谈话的录音带。然而围绕着这次平地而起的风波,还是有很多值得仔细推敲之处。例如8月22日天津队在中超联赛杯半决赛第二回合2:4负于深圳队,而为何时隔近三个月才有人宣布掌握了证据呢;例如在“改革派”正欲掀起二次革命时,毫无预兆地透露出这条讯息。还有那盘录音带存在着更多值得商榷的地方,起码直到现在也没有一名投资人敢于承认“自己手中确实掌握着录音带”。 -本报记者赵焱 “一盘录音带”的出笼 所有的波澜都因为在本周三出版的《足球》报上出现的一篇文章。该文明确表示,正在广东番禺参加“投资人联席会议”的一名中超俱乐部的投资人透露,天津队2:4负于深圳队的中超联赛杯,以及10月31日天津队客场1:0战胜深圳队的中超联赛,都系假球产物,同时这名投资人声称,2:4那场比赛的结果是由两队球员私下操纵,并且掌握了双方几名队员接触时的谈话录音。 这名“投资人”是谁?到底有没有录音带?天津队与深圳队之间的两场比赛是否真的存在问题?一连串的疑问自然而然地随着文章的面世而产生。 到目前为止,能够确定答案的惟一悬疑就是爆料的那名投资人是谁———上海国际俱乐部总经理王国林。 “磁带门”事件被传出的准确时间应该是在本周二晚上。在“长隆会议”即将结束时,与会的所有中超俱乐部投资人宴请采访会议的各地记者。在晚宴上,大家所聊、所谈的并没有什么正题,因为记者们清楚在此次会议上做出的各项决议根本不具任何实质意义。席间曾有记者问辽足总经理张曙光:“你们做出决议后下一步想怎么办?”对方回答说:“我喜欢下围棋,现在就像下棋一样,要一步一步地走,我们现在要等待中国足协的反应。”实际上包括这些投资人在内,大家都清楚足协不会理会此次被标榜为二次革命的“长隆会议”。 一场气氛轻松的宴会行将结束,在记者们也抱怨目前中国足球环境恶劣的时候,深圳队的代表张海突然冒出一句:“现在的大环境的确很不好,很多比赛都存在疑问,比如说天津队和深圳队的两场比赛,而且我们手上也有证据。”但令张海失望的是,当时没有一名记者对此做出反应。 在宴会进行当中,上海国际俱乐部代表王国林表示目前中国联赛赌球现象猖獗,要在中超联赛最后三轮揪出一个典型,以杀一儆百。在他接受记者采访时很肯定地指出天津队与深圳队两场比赛是“假球”,而且在天津队客场与深圳队进行中超联赛杯半决赛前夕,有人录下了双方队员密谋“打假球”的对话。但为了保密起见,王国林并没有透露提供录音带的人的姓名。而据《足球》报内部人士表示,当时王国林的态度非常肯定,从语气和言谈中似乎可以肯定的确存在这样一盘录音带,只是到目前为止《足球》报记者也没有见到和听到这盘磁带。 据记者了解,王国林在强调掌握证据的同时,还表示一定会将此事通报中国足协,而且希望司法介入,不过这一切行动还是要等到中国队与香港队进行完最后一场世界杯外围赛后才会启动。 但就在周三,张海首先辟谣说自己并不知道有什么所谓的“录音带”。张海在接受上海一家媒体采访时表示,他相信深圳队大部分球员是可信和真实的,同时自己从未听说过有什么录音带。当时记者询问他是否会将录音带提交相关部门时,张海很肯定地说:“我根本不知道有没有录音带。” 天津内部反应异常平静 因为这则消息,因为这盘尚未被证实是否真的存在的录音带,天津队被突如其来地推到了中国足球的风口浪尖,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卷入了舆论的旋涡中心。不过无论是俱乐部还是球队,在面对种种传闻和猜测时,都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冷静和克制,没有全力反击,站出来辟谣,更没有主动出击,宣布追究任何人责任。 在周三当晚,就已经有天津记者就此事的真伪询问俱乐部负责人,当时俱乐部方面的回答是坚决否认,他反复强调“在天津队的比赛中没有任何问题”。昨天记者来到泰达俱乐部,几名负责人和教练组组长刘春明恰巧都在,他们都没有表现出对此事的愤怒或是什么激烈态度,他们在否认所谓的“假球”说和录音带一说之外,也表示暂时不会追究媒体和那些爆料人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泰达俱乐部和天津队教练组的意见很统一,他们甚至支持将此事提交有关部门,赞同司法介入。一位领导层人士明确表态说:“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球队身上,我们绝对不会姑息养奸,肯定要严惩不贷。所以我们支持司法介入,如果真像外界所说的那样,有什么录音带作为证据,他们完全可以送交到中国足协和司法机关,我们会配合相关的工作。” 不过这也仅仅是一种表态,而在私下的聊天中大家怀疑是否真的存在一盘这样的录音带。在承认目前中国足球大环境异常杂乱无序,甚至有些黑暗的同时,泰达的几名负责人也坦言,按照圈内的行规,在一些问题比赛运作前后,肯定会有一些人刻意留下证据,因此“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绝对不会没有丝毫蛛丝马迹。但问题的关键是,他们不相信在天津队中会出现赌球、假球,至少不是被提及的这两场比赛。 与俱乐部和教练组相比,天津队球员的反应更加平淡,在周三记者询问几名队员对此事的看法时,很多人甚至还不知道这条消息。他们说已经很长时间不关注中国足球了,最多看看体育新闻而已。谈及问题的核心录音带,一名队员非常不屑地说:“怎么可能有录音带呢?即便真是比赛有问题,谁还能给人家留下话柄。”而且如果真要私下操控比赛结果,参与者根本没必要见面,只要打上几个电话就可以了,因此有队员用戏谑地口吻说:“该不会是采取电话监听录音,或者是给队员电话安装微型窃听器吧?不过有必要这么兴师动众吗?” 在泰达俱乐部和天津队中,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过多地谈论此事,而他们自己在分析这场风波的来龙去脉时,也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点:是不是有人把我们当枪使了,以便达到某种目的?但他们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选择上了天津队。 录音带不能当做证据 无论录音带存在与否,它都是这场风波的最核心内容。 因为到目前为止,只有它能证明天津队与深圳队的中超杯比赛被人为操纵;而一旦最终两场比赛被证明并无疑异、录音带也被证明并不存在,同时泰达俱乐部动用法律手段讨回清白,那么某些人也会因为它而被追究责任。 如果先假设后者是事实的真实原貌。当泰达方面提起诸如名誉权受损之类的诉讼请求,并且被法院受理后,无论是王国林还是《足球》报都必须提供出他们所说的录音带,但既然比赛是清白的,那么录音带自然属于子虚乌有,那么相关人员必然败诉无疑。 如果再假设前者才是事实真相。尽管这个结局是所有热爱天津队的人士所不愿看到和想起的,但毕竟还有证据表明哪一方才是真正清白的。 昨天记者特意就此事采访了一位法律界资深人士,当谈及如果最终确实发现有球员因参与赌球而私下操纵比赛结果,将会受到何种制裁时,这位在法院工作了将近三十年的法官有些为难地表示,这的确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在目前阶段,我国在涉及地下赌球、球员涉赌等方面尚存在法律真空,因此现在没有哪种非常合适的法规,更没有可参照的案例。 这位人士对记者表示,从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中分析,如果确认有球员参与赌球,并因此操控比赛的话,那么他个人认为比较适用的刑法条款是“扰乱公共秩序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天津市相关规定和处理办法中,对惯赌人员施行处罚的标准是一次性输赢在三千元以上,对参赌人员则是一次性输赢在五千元以上或者半年累积一万元。 那么根据以上条款,即便有球员被认定参与赌球,最高刑期也只有三年。不过目前国内球员下注本队比赛时,数额动辄几万,甚至超过十万,因此一旦真有球员被起诉,在具体判罚上仍会有所争论。 不过在记者查阅刑法时同样发现了一条值得关注的条款,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