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关于2005年国内运动员转会事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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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37 新浪体育 |
新浪体育讯 体足字(2004)526号 各会员协会、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 根据新近下发的《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2005年国内运动员转会工作将于12月开始,请各会员协会、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做好运动员转会的审核、 申报等项工作。现将2005年运动员转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会申报时间:2004年12月1日至29日下午18时; 二、转会名单公布时间:2004年12月31日; 三、转入名额:各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可转入5名运动员(包括21岁以下运动员); 四、办理转会手续时间:自2005年1月10日起至2005年1月31日18时,转入运动员的俱乐部持运动员参赛资格证、转会协议、转会证明、转会费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中国足协办理运动员转会手续; 五、申请转会运动员须按时向中国足协上报以下材料: 1、《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转会申请表》(该表需俱乐部盖章、运动员签字,如未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则不予列入转会名单); 2、当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有运动员本人签字确认、并盖有俱乐部财务印章的全年工资、奖金等支付凭证(或原始单据复印件); 4、申报转会应交纳的每人500元转会管理费汇款凭证; 六、继续执行转入国家队队员的限制(见《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有关条款); 七、在转会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中国足协将对有关俱乐部和人员作出处罚并扣除俱乐部2005年联赛保证金部分款项; 八、关于运动员转会的有关规定请参照《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第四章;职业运动员转会; 九、未尽事宜请详见中国足球协会最新颁发的《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 中国足协联赛部电话:010-67100247 传真:010-67186970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