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缺席投资人联席会议 “中超七君子”骑虎难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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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2:18 南方日报 |
本报讯 就在中国国家男足紧张备战2006年世界杯足球赛亚洲区预选赛小组最后一场比赛之际,“中超7君子”在广州番禺再次召开中超俱乐部投资人联系会议第2次会议。在本次会议上,“中超7君子”通过了4条议案,希望中国足协给出答复。 此前,“中超7君子”向中国足协和其他5家中超俱乐部发出邀请,希望他们前来广州召开会议。但是,中国足协和其他5家中超俱乐部的投资人都没有来参加此次会议。这样, 参加本次会议的依旧是深圳健力宝、北京国安、大连实德、辽宁中誉、上海中远、青岛贝莱特和四川冠城等7家俱乐部。这7家俱乐部最后通过的4条议案如下: 一、关于组织专家研讨会为深化中国足球改革进行理论准备的意见。建议中国足协于11月20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改革研讨会,邀请国内外政治经济学、法学、组织学、管理学、国际职业联赛方面的专家及其他人士进行讨论,为深化中国足球改革进行理论上的准备。 二、关于中超改革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及表决程序的建议。其中,“中超7君子”要求12家俱乐部的投资人或其代表都应当成为中超改革工作小组的成员;任何方案的通过都只能由12家俱乐部进行表决,中国足协只享有1票表决权并享有最终决定权。 三、关于要求中国足协向各足球俱乐部公布历年财务状况及本年度财务状况而非预算的提案。这条建议要求中国足协向各足球俱乐部公布历年的财务状况,对职业联赛11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各足球俱乐部进行通告。 四、关于如何解读国际足联章程第71点的几点意见(联赛最初所有权的解释问题)。在这个议案中,“中超7君子”提出了3个问题:联赛最初所有权归足协是否是一成不变的?此条款是否成为各俱乐部联合成立职业联盟运作本国联赛不可逾越的障碍?中国足协所有官员由行政机关委派、财务由行政机关统管、俱乐部对联赛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一无所知、对自己权益没有话语权等情况是否符合国际足联的规定?希望中国足协解释。 崔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