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读者电话给实德支招:足协行规再大大不过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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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0:27 新商报 |
昨天傍晚,新商报体育部接到大连陆军学院李伟先生的电话,他对连沈之战被迫中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林乐丰是为了‘避险’才这么做的,完全是出于保护裁判、球员的人身安全才没有让比赛继续进行。” 李伟经过与大连陆军学院律师的透彻研究得出结论:根据《民法通则》第129条“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应该由引起险情发生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当时情形,部分球迷的 思想处于极其不冷静状态,并给林乐丰打来了电话明确指出一旦要开球,球迷们就将采取暴力行动。而此前一天在天津赛区就发生过裁判被打得头破血流的事件,为了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林乐丰选择推迟比赛并与足协积极沟通。但在等待足协反馈的过程中,当值主裁判杨志强吹响了比赛结束的哨音,但这并不能说实德是罢赛。至于由避险造成的损害,责任应该由当场发生误判的裁判承担。放下这位读者的电话,记者又查找了相关资料,得到的结论是:为加强管理,足协制定的某些行业规章也是加强法制与制度建设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然而,这种行规无论如何也不得与有关的法律法规相违背;换句话说,其有效性只能在合乎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能得以实现,否则视为无效。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实德在这场推迟比赛的过程中根本没有过错。 当记者把球迷观点转达给林乐丰时,林乐丰非常感谢这位球迷,并表示如果足协作出不利于实德的判罚,实德并不排除付诸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