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万林提供假证 不能确认辽足是否参与作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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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2:47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3月18日上午,中国足协在大宝饭店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宣布:辽宁足球队中超资格合法。出席今天通气会的有联赛部主任郎效农,新闻官董华和程卫,在郎效农宣读完意见书后,中通律所的杭泉明和大地律所的张永宜、梁人华以足协聘请律师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足协既然知道辽足有造假这个事实,为什么还能通过中超的审核,足协将会
足协律师:足协已经确认辽足存在造假情况,但仍然保留其中超资格,足协对此事非常重视,处理的全过程始终严肃认真、慎重,根据中超委员会的章程资格确认,认定辽足具备中超资格,而足协也尊重中超委员会做出的这一决定,而这一决定有下面几点: 第一,本次讨论决定是依据中国超级委员会章程讨论决定。 第二,中超委员会认为两个假证明未造成造假达标的标准。 第三,根据辽足、亚泰以及辽宁省体育局,以及足协委托辽宁省体育局提供的证据的事实要求,这两个假证是由万林提供的,并且是经过公正的,但以上证据并不能确认辽足是否参与作假,或提交相关证明有主观上的故意。 记者:辽足的性质以及足协的一些看法? 这个问题依旧是由律师回答的,朗效农回避了,律师回答说:上面律师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假证是由万林提供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辽足也是受害者,材料提供一是长春亚泰,二是辽足俱乐部,三是足协委托辽宁省体育局调查,但三方面的证据不能认定辽足有主观做假的嫌疑,而客观上他确实也损害了中超,足协将根据中超委员会的相关章程对此进行处理。 处理将由常委按照中超委员会章程给辽足相应处分,足协建议辽宁省体育局给制假相应当事人给予处罚决定。 (新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