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为净化中超和中甲祭出重典:第8张黄牌罚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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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1:04 体坛周报 | |||||||||
记者张卫北京报道一张黄牌最高罚1万元,不当手势停3场罚4000元,不公平竞争一律降级……本周,中国足协纪委会在新版《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条例》(简称《处罚条例》)当中祭出重典,用以净化中超和中甲赛场。 16日,《处罚条例》经过全面修改和调整后,上报到纪委会主席杨一民处等待批准,预计将在17日或18日正式下发到各俱乐部。本次处罚条例增加的最典型的重典是在红黄牌
新版《处罚条例》中对“涉假”和“涉黑”也进行了专门规定:俱乐部球队未能准时出场,使比赛未能按照统一时间开始,无论任何理由,都将追究俱乐部或球队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对联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和后果的,将依其情节和程度受到严厉的处罚,其中包括扣除相关球队联赛积分的处罚;如果裁判员和赛区未能按时履行职责,使比赛未能按照统一时间开始,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依其造成影响和后果受到处罚。 《处罚条例》中最严厉的莫过于“降级”条款。对于俱乐部球队有弄虚作假、幕后交易等不公平竞争现象的,原处罚办法是给予罚款、扣分或者降级三种不同处罚形式;但新版处罚条例中规定,一经查实属于不公平竞争,将一律给予降级处罚;同时对于参与赌球的教练员、球员和球队人员也将坚决除名。 新款条例还对从前处罚空白的部分进行了填补和明确。“在赛场上谩骂、作出污辱性手势等违纪行为,将至少受到停赛3场罚款4000元的处罚;如果是有意冲撞对手或裁判等行为,将至少停赛5场罚款2万元。”有关赛区和主场组织方面出现差错的,比如:“凡不同地区在每年规定时间里,赛场草坪标准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或者因为赛场管理不力而出现球迷在场内外滋衅闹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坚决取消其主场比赛资格。”另外,对于在国家队期间受到离队处罚的,处罚期间将同时停止其国内外转会和参加国内外任何比赛的资格;而从前中国球员在国际比赛中违纪处罚的空白也在新条款中得到了填补——将比照国内联赛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体坛周报》网站3月1日全面改版,请登陆体坛网www.titanspor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