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花:我们还准备告佩特 他占据了我们外援名额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2:59 南方体育 | |||||||||
□本报记者许绍连报道 官司如期而至。3月10日,就在外界还议论着佩特将状告上海申花时,佩特上诉到国际足联的书面传真已经到了申花俱乐部。至此,去年在国际足联帮佩特打官司的申花,今年却成为了佩特的被告,而佩特本人继续延续自己的一项纪录———无论是从皇马到达伽马,还是从达伽马到申花,他都官司不断。也许是对佩特的起诉早有准备,申花方面显得很从容
佩特在国际足联提出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求申花俱乐部赔偿自己合同剩余两年的全部薪水200万美元。促使佩特提出这一要求的理由很简单:我在申花上场的时间已经达到了81%,俱乐部不与我续签合同是违约行为,必须赔偿!与此同时,俱乐部计算出来的上场时间则是64%。 如此大的差距究竟出在哪里?在佩特被禁赛的前6轮!按照佩特的说法:那6场比赛自己未能上场不是自己的错,上场时间的计算理所当然是从自己解禁后的第七轮开始。但申花俱乐部的观点却是:“我们在3月8日的时候就已经为他办完了国际转会手续,前6轮比赛上不了场,完全是他个人的原因造成的,国际足联在裁决他与达伽马的纠纷时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佩特在与达伽马的合同纠纷还没有完全解决的情况下就与新俱乐部签订合同,是错误的行为!这个裁决说明了什么?说明造成他前6轮上不了场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个人,既然错在他个人,当然就必须由他个人来承担结果。”但是,佩特坚持,最终的上场时间究竟是多少,必须而且只能由国际足联来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