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关于同意红塔俱乐部向力帆公司转让股权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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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14:54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关于同意云南红塔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向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通知 云南红塔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员会于2004年1月1日,向全体甲级俱乐部发出了《关于云南红塔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向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产权公示》,公示期为30天。鉴于所有甲级俱乐部均已书面确认,对你们的转让不存在异议,该公示期可以相应提前结束。为此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你们可以正式进行与申报范围一致的产权转让。该转让必须遵守《关于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规定》的全部条款。 二、转让完成后,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负责向本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核的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该转让才能正式获得本委员会的承认。此前,双方必须继续承担原有的责任和义务。 三、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按照承诺,如期完成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的转让或注销。 四、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受让云南红塔足球俱乐部产权的基础上重新组建的俱乐部,必须在通过中超俱乐部资格审核后,方可获得参加中超联赛的资格。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委员会 秘书长: 二OO四年一月十五日 抄送:云南省足球协会 重庆市足球协会 甲级足球俱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