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关于对四川冠城足球俱乐部说明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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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14:51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甲级足球俱乐部: 因多方对四川冠城足球俱乐部的产权及关联关系有所反映,本委员会本着对四川冠城俱乐部、其他俱乐部及中超联赛负责的精神,于2004年1月5日致函四川冠城俱乐部,要求其予以说明或纠正。四川冠城俱乐部于2004年1月16日回函做出说明。现将其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经冠城俱乐部申请,浦江县人民政府已发"蒲府函(2003)51号"文件,批复同意将蒲江足球训练中心土地使用权变更出让给冠城俱乐部。要求各职能部门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尽快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交付冠城俱乐部。 (注:该文件已交报本委员会) 二、"四川冠城足球俱乐部是经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所有权清晰,财政独立,符合中国足协规定的俱乐部法人资格。四川冠城足球俱乐部与其他俱乐部无任何关联关系。" 该公示期从即日始,至2月5日结束。如有俱乐部对四川冠城足球俱乐部的说明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委员会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在最后确定中超俱乐部资格之前,进行必要的质询和调查。 特此。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委员会 秘书长: 二OO二年一月二十日 抄送:四川省足球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