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令下辽足转让停顿 曹国俊:当前先保进中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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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20:35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辽足“不卖”了,这是今天下午从辽足俱乐部传出的最令人震惊的消息。今天下午17点,辽足俱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黄祖钢对外宣布,根据中国足协有关规定,辽足俱乐部将不再继续进行一直操作的股权转让,下一步俱乐部将全力以赴确保辽宁队获得中超联赛资格。 关于北京嘉华集团欲转让辽足俱乐部70%股权一事已经被媒体炒得沸沸,而且俱乐部总 本周二下午,中国足协职业联赛委员会以传真的形式各俱乐部下达了<<关于中超俱乐部股权转让的规定>>,在这份总共七章十七条的规定中,主要针对中超俱乐部股权转让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由于目前在成绩达到中超标准的球队,只要辽足俱乐部明确表示转让,因此足协在这个时候发出这份传真很明显是针对明确表态转让的辽足俱乐部。 在这份规定的第四章“主要产权转让或全部产权转让”中第五、六条写明,中超俱乐部进行主要产权或全部产权转让时,俱乐部及受让方必须同时向中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是随后的第七、八、九条内容则彻底让辽足尽快转让的目的落空。 第七条:中超委员会在接到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书面申请和受让方接受俱乐部产权转让的书面申请的全部文件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如果不被确认,予以退回。如被确认,从第四个工作日内起,由中超委员会向各中超,中甲俱乐部、中乙俱乐部或社会相关方面发布该产权转让申请的公告,公告期为三十天。 第八条:在公告期,转让方被提起的债权债务纠纷,必须在公告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解决,并必须将双方解决纠纷的书面文件、财务凭证、公证书报到中超委员会。 第九条:公告期结束,确认转让方无债务纠纷或已经解决纠纷,受让方无股术或交叉管理异议后,中超委员会予以转让方、受让方同意进行产权转让的书面批复,并抄送原俱乐部注册的会员协会或相关的会员,转让方和受让方在接到该批复后方可进行产权转让。 按照以上三条规定,辽足根本无法在短期内完成股权转让问题,即使没有第八条的债务纠纷,也至少需要一个月以上的时间。但由于中超各项条件必须12月31日以上全部达标,因此现在留给辽足的时间已经无法按照足协的规定运作转让。于是,辽足高层昨天分别在北京、沈阳召开紧急会议,最后董事长曹国俊做出指示,俱乐部调整当前工作重点,全力以赴保证球队进入中超,并完成球员注册、转会等一系列工作,然后再按照足协规定的步骤进行转让。根据曹国俊的这个指示,辽足才在今天下午17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此事。 那么,辽足是不是真的不卖了呢?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足协的这项规定不仅没有改变嘉华集团转让辽足股权的决心,反而在某种意义上逼迫辽足加速操作股权转让,只不过从时间上目前无法按照履行中国足协规定的各项规定。因为,一旦按照中国足协的操作步骤,也许此事一拖下去又将拖入马拉松式的谈判。但事实上,曹国俊目前的转让之心已经不可更改,嘉华更不可能再继续向辽足追加投入。也正是针对中国足协的这个规定,辽足才秘密同南方某企业草签了转让合同。也就是说,在公开股权转让背后,辽足将先行与受让方签订一份符合法律的合同,然后由新东家开始对俱乐部进行投入,继而开始全面控制辽足,然后待到符合中国足协的转让手续全部完毕之后新东家再正式亮相。 这样,辽足现在即对外正式公开暂时停止转让、又在“地下”与新东家秘密交接,同时又有了充足的时间可以观望辽宁省高层的态度,所以说中国足协的这一纸传真在最终的作用是导致辽足上演了一箭三雕的好戏。 (宋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