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动真打击签字费 一国脚:不写入合同怎么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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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0:07 体坛周报 | |
摘牌时间:2004年1月20日。摘牌只进行一次。 摘牌规则:每俱乐部限摘5人,其中自由摘取3人。倒摘牌。 特别规定:拥有4名(包括4名)以上国脚的俱乐部,不得再摘国脚。拥有3名国脚的俱乐部,可摘1名国脚;没有或只有1或2名国脚的俱乐部,可摘取最多不超过2名国脚。 记者张卫北京报道 10月28日,中国足协联赛部所属的注册办在香河召集各甲级、乙级俱乐部召开2004年转会摘牌及注册工作会议。在2004年放宽自由转会名额限制的情况下,本次会议对俱乐部和球员之间在转会费用等方面进行的暗箱操作提前给予警戒。对于那些胆敢“乱来”的俱乐部,足协的态度是:不按足协的要求办事,就不要参加中超。 每年转会摘牌过程中,各俱乐部都会在转会费等方面出现很多足协所无力控制的情况,这也为事后的转会纠纷埋下伏笔。从前年从大连实德转走的王锋要告足协,到黎兵等人今年联名起诉四川大河俱乐部,转会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为了严格控制暗箱操作的情况发生,中国足协明确提出,“将严格审核运动员转会费数额及相关材料,如运动员转会费数额与其实际不符,将取消该运动员的申报资格”,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足协对运动员转会暗箱操作所给予的最严厉的惩罚条款。 除了转会费,巨额签字费也将成为足协打击的对象。2003年转会摘牌首次推出自由名额后,出现了自由转会球员的签字费动辄百万元的情况。据悉,足协将采取包括举报、查账等手段在内的措施,杜绝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发生。不过,一些准备转会的大牌球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却不以为然。“这种东西是控制不来的。对很多名气大一点的球员而言,转会的重要原因就是希望在新的俱乐部能够拿到多一点的收入,否则,谁愿意没事乱‘改嫁’?足协就算是查,他们也不可能得到什么真凭实据,签字费又不会写在合同上,怎么查?”一位正准备转会的国脚说。 另外,由于今年转会过程中,许多俱乐部都出现了拖欠转会费的情况,甚至像哈尔滨的兰格俱乐部以某些手段将50万的保证金都没有真正汇到足协账户上。所以,足协注册办在本次注册会议上特别强调,“今年的转会费用必须清账,只有在转会费用清账之后,才能参加2004年的摘牌”,第十四条也给出明确规定,“在2003年国内运动员转会工作中,尚拖欠运动员转会费的俱乐部,暂停2004年国内运动员的引进资格。”为避免类似兰格事件的发生,足协要求参加运动员转会摘牌会议的俱乐部须在2004年1月10日之前,将摘牌保证金50万人民币足额汇入中国足协账号,并将汇款凭据传真至中国足协联赛部。同时,在今年发生了黎兵等球员告前四川大河俱乐部的纠纷后,足协在2004年转会当中特别提出,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工资和奖金等关系也必须要两清。 由于足协无法监控俱乐部的财务问题,所以关于转会的一些具体问题实际上也很难控制。对此联赛部一位官员说:“既然我们搞中超联赛,档次上去了,中国足协也将对俱乐部在财务上有更多的要求,足协已向俱乐部下发了球员工资征求意见表和其他几份有关中超文件。我们态度很明确,既然你参加我们组织的联赛,就要遵守中国足协制定的行业规定,可能中国足协出台的一些规定要严厉一些,但各俱乐部也必须要执行,像较为敏感的球员工资问题,也必须按照足协限定的合同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