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洪军:谁让曲家冤有头债无主?100万不切实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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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8:00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看到曲乐恒发福的脸庞和枯萎的大腿,每个曾经关注他的人都会惋惜,或者震撼。车祸发生两年了,围绕张家赔偿一事尚无定论。曲家开出的赔偿单高达500多万,而张家的律师用法律说话:张家赔偿不会超过70万!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可是,曲家当家人曲明书含了两年多的冤,是什么原因使看似很简单的赔偿变得复杂起来? 首先,张玉宁应该负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大家都知道,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 原因除了张曲是公众人物,案件的社会影响大外,也有案情的复杂性。最初庭审时,原告与被告争议的焦点是张玉宁究竟喝没有酒的问题,如果张玉宁是酒后架车,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大许多。当酒不再是焦点时,赔偿金额的认定,以及双方就案件引用的法律依据又起较大分歧。法律在一起车祸面前变得脆弱了。比如,在周五的庭审中,三个多小时激烈辩论,该案是以《民法通则》为主要依据,还是适用于《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双方律师还没有弄明白。可想而知,当法律与法律之间掰起手腕的时候,原告与被告只能瞪大眼睛去等待了。 其次,本案中作为原告的曲家,有些曲解社会同情与法律帮助之间的界限,进而也贻误了许多次妥善解决纠纷的机会。毫无疑问,曲家是车祸事件的受害者,许多人对一个很有前途的球员忽然造成终生残疾唏嘘不已。可是,作为受害者,曲家在一定时期并没有保持冷静理智的态度。据笔者了解,车祸之初,张家与中间人沟通,曾提出一个赔偿超过百万金额的想法,最后被曲家拒绝了。此案终审,如果在百万之下,曲家显然有点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味道了。还有,曲家的不理性,还表现在曲明书当初的“黑社会”之说。除了张玉宁被冠之以老七,连生意人边锋也被牵扯出来。车祸是由一伙黑社会成员“精心策划”之说,曾让许多人苦笑不得。曲家这种舆论的出台,在某种程度上说削弱世人的同情心。如果曲明书把主要精力寻找证据,去证明车祸当晚张玉宁喝了许多的酒,至少,在终审判决或庭外调解时,会获得更多的赔偿金。 当然,至于曲家高达500来万的赔偿金究竟有多大合理性,法律也许会有最后判决。至少笔者认为,曲家提出的100万精神损失赔偿费,有些不切实际。精神损失是一种人身非财产损失,主要表现为对人格尊严的贬低,使受害人的威信下降,产生精神上的痛苦、不安以及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的损害。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发生精神损害一般是采用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非财产责任方式,尽管后期涉及到物质赔偿,但金额的界定也是棘手的事情。试想想,从精神损失法律定义上看,如果张家以曲家“黑社会”之说,告曲家诽谤,侵害名誉权,张家的提出的赔偿金额能低于100万吗? 肇事者固然可气,受害者值得同情,并也应当得到经济补偿。但是,任何一方不切实际,甚至超越法律去寻找同情的化,只能让车祸这幕悲剧再增加点悲剧色彩!(郝洪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