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迷激愤砸坏申花队大巴 足协发文警告辽足主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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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6:32 新浪体育 |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0月20日,中国足协今日发文对于辽宁鞍山赛区球迷在10月16日甲A第20轮比赛期间砸坏申花队所乘大巴一事作出处罚,全文如下—— 足纪字(2003)19号 关于全国足球甲级联赛中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甲级俱乐部: 10月16日在鞍山市体育场进行的2003年全国足球甲级队A组联赛第二十轮第140场辽宁足球俱乐部中顺汽车队与上海申花SVA文广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结束后,辽宁部分球迷将上海申花SVA文广足球俱乐部队乘座的车辆玻璃击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给予辽宁鞍山赛区警告处罚。 辽宁鞍山赛区要高度重视安保工作,进一步加强赛场内外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加强对球迷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做好比赛结束后球迷的疏导工作,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希望各赛区以此为戒,切实加强本赛区的安保工作,认真学习和落实《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的规定》。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00三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