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对重庆力帆开出罚单 李健被停赛5场罚款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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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2:05 新浪体育 |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0月13日下午,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开会研究后决定:根据相关的条例和规定,给予重庆力帆队守门员李建停赛甲A五场、罚款2万人民币的处罚。李建的性质与北京现代队球员徐云龙在足协杯半决赛中的性质一样,他在10月12日山东鲁能泰山队与重庆力帆队的比赛中对裁判的判罚表示不满而被红牌罚出场外,李建是2003年继徐云龙之后在联赛中被重罚的第二个国家队队员。以下为处罚全文: 关于全国足球甲级联赛中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甲级俱乐部: 在10月12日进行的全国足球甲级队A组联赛第19轮第132场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与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新感觉队的比赛中,重庆力帆新感觉队22号队员李健对裁判员判罚球点球表示不满,并推搡裁判员,造成场内混乱。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对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新感觉队22号球员李健处以停赛5场(甲A比赛第20、21、22、23、24轮)、罚款20000元的处罚。 望各俱乐部在今后的比赛中,加强对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中国足协的各项规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个人罚款由俱乐部代缴,并在30日内将罚款汇入中国足球协会银行帐号,逾期不缴,将追加处罚。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00三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