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俱乐部拖欠工资现象 足协中超会制定相应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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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1:17 《足球》报 | |
特约记者万绥报道 明年,将是中国新的职业联赛中超和中甲的第一年,如何解决从1994年职业联赛开展以来一直存在着的俱乐部拖欠球员薪水问题,中国足协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足协有关部门正在针对此类情况研究对策,准备在明年推出专门法规,遏制俱乐部拖欠教练和球员工资的现象。 在前几年,俱乐部拖欠球员的工资情况并不是很明显,但是,今年的情况特别突出, 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郎效农早在酝酿中超和中甲的时候,就已经通过一些已经见诸报端的拖欠新闻认识到了出台相关法规的必要性。他和一些俱乐部的领导者已经进行过研讨和沟通。而兰格俱乐部以及海利丰事件更加坚定了他的决心。 按照中国足协的计划,在俱乐部的制度建设上,必须明确俱乐部按时正常发放工资的义务。 郎效农认为,不排除俱乐部遇到一些困难,个别时候难以按时发放工资,但拖欠工资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时间限制。他提出,如果拖欠工资达3个月时间,足协将给予该俱乐部警告。如果拖欠工资时间超过4个月,中国足协将宣布被拖欠工资球员获得自由转会资格,可以不需要所在俱乐部批准提出转会。被拖欠工资球员转会实现后,转会费将由接收该球员的俱乐部打到足协的特定账号里,由足协从中先扣除拖欠的工资补偿给该球员,然后再把余额返还给球员原俱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