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颁发关于不得以商业比赛冲击甲级联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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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7:09 新浪体育 | ||
各甲级俱乐部: 近一段时间,一些中介公司出于商业利益,私下运作和安排我国甲级俱乐部球队与国外俱乐部进行商业性比赛,严重干扰甲级联赛安排。为维护我国足球甲级联赛的正常秩序和整体利益,特通知如下: 一、任何在联赛、足协杯赛等正式比赛之外进行的,有杯名、广告、门票等销售行为的比赛,不论以何种名义进行,均属于商业性比赛。 二、任何甲级俱乐部要与国外俱乐部或球队进行商业性比赛,均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报告中国足球协会联赛委员会。三、任何商业性比赛不得冲击甲级联赛,不得变更既定的甲级联赛日程。特此。 中国足球协会联赛委员会 秘书长:郎效农 二OO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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