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宁律师:曲家有权利要500万 法院会公正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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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22:44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7月7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曲乐恒起诉张玉宁伤害赔偿一案正式立案,曲乐恒要求张玉宁支付各种费用及赔偿514万元,预支五年治疗费用54万元并当面赔理道歉。今日,记者采访张玉宁的律师张为林得知,沈阳市和平人民法院已经将曲乐恒的起诉状送交给张为林,张为林将在法院规定时间内递交答辩状。 曲乐恒起诉张玉宁伤害赔偿费为514万元,这在辽宁省民事赔偿案中是较高的,对此, “车祸事件”再次立案审理,何时能见分晓?就此,记者又采访了和平区法院的有关人士。 目前和平区法院已在全市率先采用电脑分案排期,曲乐恒诉张玉宁案于7月7日在和平区法院立案后,8日统一登记输入电脑,据悉,8日已正式分配至民庭某法官手中。 作为普通民事案件一般有两种审理方式,一为简易程序审理;二为普通程序审理。若案情简单,双方争议的案件,将由法院带速裁庭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至审判期限3个月,最短的立案后即审理,当庭宣判。而普通程序则从立案至宣判有6月才能开庭审理。 由于“车祸事件”曲、张双方争议较大,案情又历经多年,颇为复杂,估计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商宏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