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事辽足又添麻烦 原辽青队员状告拖欠奖金264万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00:56 沈阳今报 | ||
今报讯正被琐事缠身的辽足俱乐部又添“新堵”,已被辽足转让给南京的原辽青队员经过几个月的准备工作,已经决定正式起诉辽足,要求偿还球队当初从乙级联赛冲上甲B的264万元奖金及利息。 264万奖金没有着落 据现南京有有队的一位队员介绍,2001年,他们当时所在的辽青俱乐部承诺,如果球队能冲上甲B,将奖励300万元的奖金。在当年的乙级联赛复赛阶段,辽青队转让给了辽足。据这位队员讲,球队转让时,两个俱乐部之间曾有约定,如果球队能冲上甲B,那么这300万的奖金将由接手的辽足俱乐部来承担。据了解,2001年辽青队在打完预赛阶段和复赛阶段时,曾分别从辽青俱乐部及辽足俱乐部得到过18万元奖金。所以除去这部分已得的奖金,还有共计264万的奖金没有得到兑现。涉及的人员包括教练员孙宪义和21名球员,他们现在已经联名签署了起诉书。某队员表示:“这笔奖金是明摆着的事,即使辽足不给,辽青也应该给!” 程鹏辉一声不吭 在记者采访的过程当中,队员们表示,在辽足接手队伍后,时任俱乐部总经理的程鹏辉曾多次表示辽足将承担这部分奖金,只要俱乐部资金周转开以后就将发放给队员。但昨天记者与正在海南的程鹏辉取得联系时,他表示现阶段不接受采访,并拒绝对此事发表意见。而辽足现任总经理张曙光也表示对此事不知情,如果收到诉状,再对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解。 律师:队员搞错了被告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今报律师团同泽律师事务所张冀飞律师。据张律师分析,俱乐部发给队员的奖金类似于企业对员工的奖励,是企业单方的行为,其中不涉及权利义务关系,通常新的企业也不按照债权债务关系接手过来。不过,从此事的具体情况来看,如果两家俱乐部在转让过程当中有过协议,那么这笔奖金应该由辽足俱乐部来承担。但记者提出,由于现在辽足方面并没有认可此事,所以双方在球队交接过程中很有可能并没有关于奖金的书面协议,队员们只持有与辽青俱乐部的合同。对此,张律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从诉讼角度来看,他们应该把辽青作为被告,然后法院在调查取证的过程当中来认定辽青和辽足之间的责任关系,但现在队员们把辽足作为起诉对象是没有根据的。记者刘柳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