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递状追讨前年冠名费 辽足要与“抚钢”对薄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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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4月26日00:47 沈阳今报 | ||
记者刘柳 今报讯辽足俱乐部总经理张曙光昨天向记者透露,他此次在沈期间将梳理俱乐部的财务问题,其中一件重要的工作就是清缴欠款,作为清欠的第一步,辽足俱乐部将在近期将2001年的冠名商抚顺特钢集团告上法庭,准备用法律手段追缴欠款,据了解,辽足俱乐部方面已决定在下周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曙光介绍说,由于这几年来赞助商拖欠款项问题比较严重,使得辽足的经营受到很大的影响,他在上任后,希望将这些问题一一理顺。据张曙光透露,他此次来沈后,辽足方面曾与抚顺特钢方面取得联系,希望双方就协商解决欠款问题,但对方以种种理由拒绝见面。对此,张曙光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抚顺特钢集团曾在2001赛季冠名辽宁队,据辽足副总曹富杰介绍,到目前在为止,这家企业尚拖欠辽足冠名费用80万元,期间多次催要毫无结果。据他透露,在双方以前的沟通当中,抚顺特钢方面曾以有些媒体在宣传当中未使用其名字为由提出减免一部分费用,辽足表示同意,但对于减免的具体数额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曹富杰表示,双方的合作是有协议的,完全可以依据协议来履行,辽足当初的让步也总分考虑到了以前的合作关系和企业的困难,但对方始终也没显示出足够的诚意,因此,从现在的情况看,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解决问题,索要拖欠的冠名费用及滞纳金。 昨天,记者还采访了抚顺特钢集团的法律顾问孙律师。他表示因为现在还没有正式收到起诉状,所以不好对此事做出评价。他介绍说,双方在协商当中确实出现了一些分歧,特钢集团曾就欠款问题拿出过意见,但未得到辽足方面的认可。他认为,虽然现在特钢方面处于被动,但还是希望双方能通过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辽足一定要诉诸法律也是他们的权利。孙律师还表示将在下周一与集团领导就此事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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