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件”进行首次调解 张家否决年付30万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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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03:47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今天,球迷关注的“曲乐恒车祸事件”在沈阳市东陵区交警支队进行了首次调解,但双方因赔偿额上产生分歧,首次调解双方不欢而散,沈阳市东陵区交警支队将择日进行第二次调解。 据记者了解,在今天进行的民事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张玉宁和曲乐恒并没有出现。双方的律师在沈阳市东陵区交警支队的主持下进行了首次调解。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赔偿数额和 据悉,张玉宁的父亲张志毅对曲家提出每年给付30万表示不满。张志毅认为,曲乐恒该结束康复治疗了,医院也给曲乐恒开具了出院证明。另外,曲乐恒的一级伤残鉴定存在很多疑点。张玉宁的律师张为林也持同样的观点。她对记者说:“曲乐恒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办,走司法程序才能解决好‘车祸事件’”。 据沈阳市交警支队专门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刘新久支队长介绍,由于“、张玉宁车祸事件”轰动全国,两人都是国内著名足球运动员,伤者曲乐恒车祸后,已经无法从事足球体育运动,所以在赔偿和运动生命等经济方面都存在着难题,很难计算。但是沈阳市交警支队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以“秉公执法”为处理原则,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希望能够尽快的处理此事。曲乐恒从发生车祸起至今,经过了两年多的治疗,已经符合了交通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经沈阳市交警支队法医鉴定,曲乐恒为“一级残废,下半身已经瘫痪”。由于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了曲家的上诉。为此,沈阳市交警支队科东陵大队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以东陵大队事故科的郝科长为主组成了协调小组,进行了第一次调解。根据相关法规,交警部门一般对于此类事故会在交通医疗事故的鉴定后,在一个月内进行两次调解,如两次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交警部门将推出协调工作,由法院进行裁决,而法院裁决主要标准也要依靠交通医疗事故的鉴定。(商宏岩扬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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