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足协专职主席:曹国俊是辽宁足球“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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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4月04日09:37 沈阳今报 | ||
今报讯 昨晚,记者采访了辽宁省足协专职主席李春贵。对于辽足冠名“北京三元”一事,李春贵显得特别激动,他认为:“如果辽足真如此冠名,那么曹国俊就是辽宁足球的罪人,他这种行为就是对辽宁足球的一种践踏!” 作为辽宁足协的一位行政官员,李春贵对辽宁足球有种割舍不断的感情,更为重要的是用他自己的话讲“他要为辽宁足球负责,不能容许别人将辽宁足球的前途断送”。李春贵 李春贵谈起辽足俱乐部这种背信弃义的行为,情绪一直都十分激动。他还表示,辽足俱乐部当初离开辽宁的时候,双方都签订了协议,一方面辽足要坚持遵守“三个承诺”,另一方面辽宁省体院也不再成立“辽宁队”。因为曾经创造了“十连冠”的辽足一直以来都是辽沈体育的品牌,辽宁足球的文化、精神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是一个属于整个辽宁人的荣誉和骄傲,这怎么能容许一个人说变就变的呢? 最后,李春贵还谈到了一个最为关键性的问题。他说:“辽足俱乐部是在辽宁工商局注册的一个企业,他可以叫‘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叫‘大海足球俱乐部’、‘国俊足球俱乐部’这都无关紧要,最为重要就是冠名,像‘北京三元足球队’这种称谓,就是曹国俊以个人利益出卖辽宁足球的罪行!记者隋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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