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特“事件”绝非偶然 申花“挖中”国际足联禁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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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3月29日09:58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虽然现在上海申花还在极力辩解,但至少国际足联已经认定佩特科维奇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约,需要指出的是,国际转会单方违约按照国际足联的处罚规则也就是停赛4个月,但国际足联给佩特科维奇开出的罚单却没有标明这个期限,按照字面意思理解,这个罚单给佩特科维奇的停赛期限是“无期徒刑”,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佩特科维奇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因此目前正跟随球队训练的佩特科维奇,肯定无法在周末的联赛中出场。 从违约性质上看,佩特科维奇和中国足协处罚的山东外援韦德克属于相似的违约行为--在合同期间从一家俱乐部“跳槽”到另一家俱乐部,但细究起来还是有很多不同,韦德克是在合约尚未完成之前,私自和另一家俱乐部签约,除开违反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定外,他还违反了中国足协对于外援转会的一些“行规”,在中国足协坚持给他处罚之后,他以个人的名义上诉到国际足联请求仲裁,时至今日,中国足协还在顶住压力维护自己规范转会市场的决心,在国际足联的最后裁决书还没有下达之际,山东鲁能俱乐部在周四下午以传真件的形式,用委婉的口气“恳请”足协高抬贵手,尽快给韦德克注册上岗。 如果说“韦德克事件”足协还占有一定道理的话,在佩特科维奇问题上,中国足协和上海申花俱乐部则一同陷入了被动之中,本周四上午,上海申花将他们为佩特科维奇所书写的“辩护状”传真到中国足协,但足协却以“理由不清,陈述不利”为名将其材料打回了上海申花俱乐部,在越来越多的外援转会纠纷从国际足联自上而下的“反馈”给中国足协之后,足协的领导人们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所以在提交给国际足联辩护材料时,足协首先自己要先“把把关”。 据知情人介绍,佩特科维奇之所以招来的“追罚”,原因还是在于他本人及其经纪人违背了国际足联的有关游戏规则。据悉,上海申花俱乐部在引进佩特科维奇的整个环节中,花费在300万美金左右,其中280万美元被佩特科维奇和他的三个经纪人(一个中国,一个巴西,一个南斯拉夫)所得,反而是当时还对他拥有所属权的巴西达迦马俱乐部只得到了20万美元,这种严重的“分帐不均”很显然导致了俱乐部方面的怨言,随后,在金钱利诱下,“铁了心”要去上海的佩特科维奇以达迦马三个月未发工资为名,起诉到巴西法院请求判决,当地法院依照巴西的劳动法判决了佩特科维奇胜诉,但接到判决书的巴西达迦马俱乐部并不服从判决,他们除了对判决结果进行上诉之外,同时也上诉国际足联请求裁决。 如果达迦马俱乐部真的没有给佩特发工资,那么胜利的天平肯定是站在他这一边,但知情人介绍说,问题是达迦马给他本人付足了工资,只是拖欠了应该给国家所上缴的这名球员的工资税,佩特科维奇和他的经纪人正是利用了俱乐部的这个“软肋”最终告状成功,从法律的角度看达迦马俱乐部得不到支持,然而他们在国际足联却可以找到帮助,国际足联虽然不能改变巴西法院的判决,却可以认定佩特科维奇的行为属于严重的单方违约,另外他们也认定上海申花俱乐部在引进佩特的过程中,的确存在“挖墙脚”的嫌疑,因为申花俱乐部的手法并不高明,属于最简单的“仗势欺人”,而中国足协虽然没有什么直接责任,但却对存在对俱乐部有管理不善,导致不正当竞争的口实。 从目前此时的进展情况来看,形势的发展对上海申花不是太有利,这也是赛季初爆出的第二起因为引进高质量外援而“不择手段”带来的直接后果,如果这种高代价引进的外援只能被搁置在看台上,岂不是这些雄心勃勃俱乐部最大的悲哀?(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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