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申花领队与郁知非沾亲带故 在申花搞了七年足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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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3月20日10:11 东方体育日报 | ||
经常会有人问我,你怎么会被郁知非选去搞俱乐部的?这个问题问得好,谁不知道我仅仅是个区体委的一般干部,一没搞过足球;二不懂俱乐部制经营;三无任何其他大人物的背景,凭什么要我到申花去当领队? 说白了,我和郁知非确实有点沾亲带故,主要是和我的爱人有点亲戚关系,仅此而已。在这以前,他搞他的企业,我搞我的体育,“井水不犯河水”,平时联系并不多。1992年 1993年,随着改革的深化,国家体委决定以足球改革作为试点,深化体育改革。上海决定由申花试点搞足球职业俱乐部时,郁知非特意打电话来征求我的意见。我考虑到一年来队企挂钩搞得不错,既然市里有了这个想法,我当然也支持他的企业去搞足球俱乐部。一开始,市里想在上海成立两个队搞竞争,一支申花队,一支东方队。后来考虑到与其搞两个队,不如“伤十指不如断其一指”,集中精力搞好一个队,于是决定由申花厂来搞申花足球俱乐部。得到批示后,申花厂办公室主任打电话通知我,正式聘我担任申花足球俱乐部副总经理兼领队,并且颁发了由总经理孙春明签发的第四号聘书。 接到聘书以后,开始我也有顾虑,想想自己当时一不是党员,二不是申花厂的正式职工,于是我向郁知非建议,到申花俱乐部任职没有意见,只不过在对外宣布的时候,还是以总经理助理兼领队为宜。同时,考虑到我当时的关系还在区体委,所以我又提出要按照正常途径办理手续借调。最后,由黄浦区政府沈区长向我所在的普陀区政府提出借调到申花足球俱乐部工作,从此开始了我七年的“职业足球”生涯。 来到俱乐部以后,我深知我的任务是帮助郁知非搞足球俱乐部的,是来工作的,虽然与他有亲戚关系,但决不能以此寻求特权,知恩图报是我的秉性,所以我十分注意这方面的关系,自己约束得比较紧,总是坚持公事公办的原则来处理球队内的事务。在申花的七年中,我没有一次随队出过国,事事尊重俱乐部的安排,也从未向郁知非提出过这样那样的“非分之想”,甚至去客场安排住宿,自己也总是住在较低一等的房间,有时还住在另外的低档旅社里。在俱乐部开始运作初期,我的工资、待遇也很低,后来连主教练徐根宝也看不过去,他对我说:“你的工资太低,你不加,我给你加去。”奖金分配,我也是按规定办事,从不多拿一分钱。这些原则自然赢得了队员和同事们的尊重,有些人知道我和郁知非的关系后说:“你虽然是郁知非的亲戚,但不是他的亲信。”(未完待续) 申花前领队张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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