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A各俱乐部分红大幅缩水 总额减半不超过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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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1月29日02:45 重庆商报 | ||
从1999年,中国足协和国际管理集团(IMG)签订第二轮甲A联赛推广合同以后,甲A联赛每支参赛俱乐部每年都会从中国足协得到平均400万元人民币的分红和奖金。但是从今年开始,各支俱乐部年终得到的分红和奖金将大幅度缩水。据悉,2003年甲A联赛参赛俱乐部得到的奖金和分红总额将不会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去年8月,IMG召集甲A联赛各参赛俱乐部在厦门举行了一次秘密会议。那次会议上,I 中国足协从2003年开始大幅度减少各甲A俱乐部年终奖金和分红,就是以下放给每个俱乐部17个广告牌经营权为理由的。从1994年职业联赛起步开始,中国足协和联赛推广商IMG都是直接把持了各赛区大部分场地广告牌的经营权。到2002年,每个甲A赛区的50个左右场地广告牌中,中国足协和IMG掌握了25个广告牌的经营权。这些广告牌经营所得加上联赛冠名权销售,构成了每年年终奖金和分红的主要来源。从1999年到2002年,中国足协每年要向每支甲A俱乐部发放平均400万元人民币的奖金和分红。2001年甲A联赛参赛队数量为14支,奖金和分红总额为5600万元人民币;2002年甲A联赛参赛队为15支,奖金和分红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这笔巨额开支在球市日趋冷淡的时候,成为了中国足协和IMG的巨大负担。 根据去年9月4日上海峰会宣布的下放广告牌经营权方案。在各个甲A赛区,IMG保留4个联赛赞助商广告牌,中国足协保留4个广告牌,其余原来由中国足协和IMG掌握的17个广告牌经营权全部交给俱乐部自行经营。在下放广告牌经营权的同时,中国足协也减少了划拨给各支俱乐部的年终奖金和分红。日前,中国足协已经确定,2003年甲A联赛各支参赛队得到的奖金和分红只有一百多万。以15队参赛计算,总额在3000万元以内,不到2002年总额的一半。 本报记者李浪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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