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抄送正式文件 太平洋收购大河一事正式告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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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1月24日08:2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妙红)众人瞩目的太平洋保险收购四川大河俱乐部一事,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红头文件正式禁止宣告夭折。昨日,中国足协已经收到了中国保监会抄送的正式文件,文件明确这桩收购案是非法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文件是元月16日发出的,文件主送太平洋保险集团,抄送中国足协。保监会复字(2003)第7号文件对太平洋保险集团呈报收购四川大河足球俱乐部的申 2002年10月28日修订并于2003年元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保险法》第10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投资的深圳足球俱乐部于2002年底转让给广东健力宝集团,起因正是因为新的《保险法》实施后,保险公司投资足球俱乐部属于违反了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的规定。太平洋保险在宣布收购四川大河俱乐部的时候,声称系由集团下属的两家“非保险企业”完成该项收购,摆明了是想钻新《保险法》的空子,但保监会明令不得直接、亦不可以其他任何形式间接参与收购,彻底了断大河流往太平洋之路。 直到中国足协副主席阎世铎希望四川省足协托管球队,以及后来出现了大河方面表示将买断托管球队的冠名权、球衣广告等继续让川足以大河名义征战联赛,致使中国足协又断了让省足协托管的念头,要求大河必须干净转让。但出任“太平洋俱乐部副董事长”的太平洋保险集团企划部总经理陈麟辉还是一直对外声称等待保监会的批复,而中国保监会的红头文件早于本月16日就已经下达,只是在昨天才抄送到中国足协,显然太平洋和实德集团还在打“时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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