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路:1860队拒绝接受的是项什么“附加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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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1月11日02:42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尽管作出这样的一个决定也许是艰难的甚至是痛苦的,但德甲1860俱乐部最后还是毅然决然地对北京国安追加的合同条款说了——“不!”。于是,一度被认为已是一片光明的邵佳一登陆德甲之路,陡然亮起了“红灯”! 本周一上午9:00许,也就是在1860俱乐部总裁、总经理即将离开北京返回德国前的2个小时,随着北京国安俱乐部副董事长李健一的“千呼万唤始出来”,在1860承诺全盘接受 经过两天时间的准备,北京国安将本方起草的合同文本在周三传真至1860俱乐部。按照正常的程序,1860俱乐部在收到合同文本并做出必要的补充之后再返传回北京国安,待双方均没有异议实施正式签字生效。由于此前“君子协定”的存在,一般以为,这一过程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你来我往而已。但,因为北京国安在合同中单方面追加的一项“附加条款”的出现,一切突然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那么,北京国安追加的究竟是怎样的一个“附加条款”呢?经记者了解,在双方的“君子协定”中,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租借费、租借时限、租借费的支付方式、二次转会费的最低价格以及分配比例等;同时,还包括一种特殊情况,即“邵佳一若不幸因伤病中断足球生涯,1860俱乐部应当支付全部130万租借费”的条款。 北京国安在合同中增加的条款是:如果在租借期间,邵佳一因实力、状态(非伤病)等原因无法上场参赛,1860决定中止租借合同,在将邵退回国安的同时,也要一并将130万欧元的总租借费全额支付给北京国安。 在收到北京国安调整后的新的合同草案之后,这一之前闻所未闻的“附加条款”让原本已经做好一切准备迎娶邵佳一的1860俱乐部大为震惊!“我们已经接受了一个相当高昂的租借费,”1860总经理多夫纳这样表达了自己的一份不解,“条件是我们有权利在必要的情况下中止租借合同,同时按当时已租用球员的时间支付相应的费用。但怎么可能支付全部4年半的租借费呢?” 令1860方面更为不解的是:在此前双方已经有了“君子协定”之后,北京国安再次单方面增加、改变的协定中的既定内容,这样的办事方式似乎不合乎诚意相待、合情合理的谈判原则。 据记者了解,国安代表在双方谈判过程中曾经提出过“中止合同,全额赔付”的条款,但当时1860代表表明的态度是:如果总租借费是100万欧元,我们可以接受;但如果总租借费是130万欧元,则不能接受,只能支付已经发生的租借费用。由于国安坚持130万欧元的租借费标准,因此,实际上已经等同于“默认”了1860方面的态度。 目前尚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促使北京国安有在起草合同时追加了上述的条款,直观上看,国安显然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确保自己的利益。在“君子协定”中,双方就租借费的支付流程达成了一致——前半年1860支付国安20万欧元,以后4年各按25、25、30和30万欧元的数目逐年支付。举个例子,如果在本赛季下半程德甲联赛结束之后,1860决定中止租借,按照“君子协定”,1860退回邵佳一并支付20万欧元的租借费;而若按照国安的“附加条款”,1860为租借邵佳一半个赛季就必须付出130万欧元! “这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多夫纳说,“世界上有多少球员可以值这样的价格?” 虽然1860相当看好邵佳一并决心为之付出大笔资金,虽然引进邵之后的商业运作可能会令1860的付出有所回报补偿,但在如此苛刻无比的条件之下以及如此随意的反复无常之下,1860方面终于决定对“附加条款”的不予接受,同时已经做好了彻底放弃引进邵佳一的心理准备。 “没有邵(佳一),1860还是1860;有了邵(佳一),1860也不可能成为拜仁!”多夫纳的这句话,权可以作为是此时此刻1860俱乐部那充满失望、不解、愤怒和不屈的“反击宣言”。 “球”已经被严肃地“踢”到北京国安一方的脚下了,现在,就看国安如何面对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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