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高薪现象仍旧是关注的焦点,中国足协在这次老总会上再一次重提限薪,这已经是足协自1996年后第3次在赛季前提出这个并不新鲜的话题。
中超筹备办主任郎效农在会议上强调:“由于2003赛季是冲击中超的关键赛季,因此,可预见球队间的竞争将异常激烈,但这种激烈的竞争不能演变为各个俱乐部在工资和奖金上的竞争,各个俱乐部应该提高自身实力加强竞争力。因此,足协要再次强调对球员的最高
工资和最高奖金进行限制。”
按照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在甲A赢球奖金最高单场为40万元,平一场为15万元,队员的最高月薪不超过12000元。在甲B,赢球奖金单场为25万元,平球为10万元,队员最高月薪不超过10000元。由于在训练津贴上,足协无法做出具体的规定,因此足协有关官员呼吁各个俱乐部在这方面要自觉。据悉,足协之所以有这样的呼吁,是因为他们了解到,在这几年的甲A球员中,动辄有球员的年收入超过100万元或者高达200万元,而主要途径就是通过没有限额的训练津贴的方式达到。
金松、张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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