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泰山俱乐部球员王超伤人一案昨天上午在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超及原告王超的岳母崔女士出庭参加了诉讼。
庭审在昨天上午8时30分开始,公诉人首先就王超对其岳母进行人身伤害的事实进行了指控,起诉书指控今年5月23日晚王超与其妻子王博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至24日早又引发争斗,二人在打斗时,王博的母亲崔女士上前阻止王超,被王超踢伤,造成左肋第七根肋骨
骨折,断端轻度错位。
在法庭上,王超与崔女士及各自的律师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双方对主要事实即王超打伤崔女士这一点均无异议,但在王超打人的主观恶意、怎么打崔女士以及王超究竟怎样踢伤崔女士上存有较大分歧,崔女士称自己见到王超拿刀追王博就上前夺刀,刀夺下来以后,王超继续追打王博,崔女士上前阻止其施暴时抓住了王超的胳膊,此时王超踢了自己至少三脚,造成了骨折。王超则辩称自己仅仅踢了崔女士一脚而造成其骨折,并称自己并不想打人,只是因为崔女士抓住了自己的头发,加州花园的保安架住了自己的胳膊,自己在挣脱过程中无意识的一脚将被害人踢伤,并表示对于给老人造成的伤害自己很后悔也很内疚。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辩护人及被害人和其代理人针对王超打人的起因、责任,以及王超对其岳母进行殴打的主观恶意性、有关证据的真实性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控辩双方对王超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定性没有异议,但公诉人认为王超在态度上存在不足,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王超多次对王博施暴,更有一次使其耳膜穿孔,此次的行为更是情节恶劣,存在较大的主观恶性,应当依法严惩。被害人的代理人还提供了几份报纸的报道来证明王超平日就存在暴力倾向,但法庭认为媒体的报道不足以作为证据。
王超及其律师则作出了其打人情节上存在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认为该事件是因为家庭矛盾引起的,双方都有责任,而王博藏匿了王超的手机、车钥匙并对王超进行了人格上的侮辱更促使了事态的发展。王超伤害其岳母的行为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在头脑不冷静的情况下对自己的一种放任,是间接故意,主观恶性小,王超多次在不同场合对自己的行为也表示了忏悔和道歉,并对被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全额赔偿,认罪态度很好。最后辩护人还提出了王超正处于一名职业球员的黄金时期,十分热爱足球事业,请求法庭从一名职业球员的前途考虑,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王超能够报效关心和爱护他的领导和球迷们。王超在自行辩护时也表示自己要吸取这次事件的教训,用自己的努力回报社会。
在三个小时的庭审中,王超的神态一直比较自然,仅在对被害人发问的时候有些激动,称“那么好的房子没让我自己的父母来住”,并说自己曾多次去看望被害人并请求原谅。王超的岳母在叙述中情绪比较激动险些哭出来,经审判长及时提醒才克制住自己的感情。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本案将在合议庭进行合议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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