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艾兰报道 尽管选帅小组赴荷兰的时间再次推迟,但是在选帅小组在国内已经完成了相当一部分准备工作,包括国家队新主帅的签约合同已经拟订。用选帅小组一名成员的话来说,就是能够解决的问题先在国内解决,这样可以节约很多在荷兰停留的时间。
范哈内亨是妥协的产物
虽然体育总局原则上并没有对选帅进行过多的指导和干预,但是“三从一大”的原则被总局反复强调,在阎世铎10月份就选帅一事进行汇报时,总局特别再次强调了新的主教练在球队的管理、纪律要求上一定要严格过硬,“主教练对球队战术打法的设计是一方面,但是绝对不能我行我素,以自我为中心地工作”,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决定了特鲁西埃和足协的缘尽。而范哈内亨足协虽然也不是太了解,但是希丁克在韩国的执教履历让足协对荷兰教练基本心中有数,而在向几个欧洲经纪公司了解情况之后,足协的对于法国籍教练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法国教练相对于荷兰教练来说可能在风格上更自由、灵活有创造性一些,而荷兰教练相对来说在细节上更注重一些,同时在风格上,日本队在请特鲁西埃之前,已经在向巴西足球靠拢了很长一段时间,法国教练的风格会对日本足球形成有效的衔接和提高”,加上这几家公司都不约而同地向中国足协推荐了荷兰籍的教练,足协也最终把目光锁定在了荷兰的范围内,而从中意特鲁西埃到现在180度的转弯不能不说是对一些客观因素的妥协。
在7月29日选帅小组成立后列出的大名单上,前三个候选人依次为希丁克、雅凯以及特鲁西埃,范哈内亨甚至没有进入选帅小组的视野,在第一次赴欧抵达荷兰的时候,选帅小组也并没有把范哈内亨当成是一个重点考察对象,选帅小组的一位成员回忆当时的情况说,“其实我们当中只是把中国队正在寻找国家队主教教练的事情向他作了介绍,并听了一些他对足球的看法和意见,根本就没有提到请他来任职这一步。”范哈内亨目前成为热门应该和两个主要原因有关,一是在现有的荷兰籍候选教练内,范哈内亨相对说在名气和能力上都要强一些,由于足协当初计划“统一协调几支国字号球队的风格并最好由国家队主教练兼任指挥”的方案最终被总局枪毙。另外对青少年足球颇青睐,金志扬在上周五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仍然表示不排除继续接触阿德里安塞的可能,但是阿德里安塞上周六已经正式担任荷兰AZ俱乐部的主教练,退出了最后的名单。另一方面,在选帅小组的评估报告中,希丁克的成功还是给足协平添了信心,“范哈内亨在球队模式和人事上都比较符合要求,目前我们手里有翻译过的范哈内亨以前的带队训练计划,同时范哈内亨作为目前荷兰国家队的教练他对于球队的管理也有一套自己的东西,这一点无论足协已经从各种渠道掌握了足够的情况,范哈内亨应该是现在最佳的选择。”足协的一名专职副主席说。
请教专家拟订合同
目前选帅小组的工作实际上已经是在由朱和元、外事部以及足协的领导在操作安排,至于目前的进程,用选帅小组一名成员的话说,“现在实际上就是在和范哈内亨谈,很多东西可以在国内和他进行沟通的都可以提前做完。”
足协已经在最近几天之内赶出了签约合同,由于足协已经把国家队主帅的上任最后限定在了12月中旬之前,因此现在选帅组实际上已经准备好了直接到荷兰和范哈内亨草签工作协议。
在新帅执教的目标、薪水、奖金、责任、义务等方面,中国足协有自己明确的想法,米卢以及过去几任主教练的合同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在合同文本越来越国际化的趋势下,中国足协要想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拿出一份先进的合同文本。就在外界报道已经准备好文案的时候,中国足协却一直在做着大量的合同文本准备工作。由于过去缺乏经验,再加上中国足协在整个选帅工作中,选人、谈判和签订合同是最为重要的三个环节。越是接近签署合同的时候,合同的内容和细节越是重要。中国足协受累的并不是执教的目标、薪水等,范哈内亨、米歇尔也明确表示自己带队的目标就是2006年世界杯出线,重要的是4年执教过程中主教练以及可能带来的教练班子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在合同里写明主教练以及教练组同是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包括什么时候休假、如何休假、教练组的差旅费如何界定等。足协基本上没有国际执教合同这方面的专家,中国足协不得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一些专家和律师等。
目前存在的一个潜在隐患就是荷兰足协对范哈内亨进行挽留,不放人来中国,如果是这样的话,作为替补的米歇尔就将成为替补人选,事实上,一直对选帅一事保持高度重视的菲利浦公司高级运营总监孙纪善女士表示,目前他们还没有了解到范哈内亨在是否来中国执教的问题上有任何表态。
而据记者从选帅组内部了解到的消息,选帅组已经做好了两手准备,一旦范哈内亨难以来中国,选帅组将会立即奔赴法国和米歇尔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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