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得沸反盈天的王超伤亲案件已经有了最新的进展,10月21日下午两点,济南市历城区公安分局已经将王超的案卷移交至历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部门移交的案卷进行阅卷、检察,按照法律程序,一个月之内,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将对王超以涉嫌故意伤害的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本报对王超伤亲案进行报道的同时,公安机关对这一案件的侦查工作实际上也到了
尾声,事实已经基本清楚。按照法律程序,公安机关已经侦查完毕的案卷将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代替受害人提起公诉。10月21日下午,案卷正式移交至历城区检察院起诉科。10月22日,检察机关把接到案卷的消息通过电话通知了受害人、犯罪嫌疑人王超以及鲁能俱乐部。
案卷由公安机关移交至检察机关也就意味着这起引人注目的家庭暴力案已进入到公诉阶段了。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从检察机关接到案卷到提起公诉的工作时间为一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如案情非常复杂,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不过据受害人崔女士的律师介绍,这件案子的事实非常清楚,案件发生的过程也比较简单,基本上不存在延长阅卷期的可能。检察机关一个月之内就将对王超提起公诉。
根据目前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已经对这起家庭暴力案件定了性,即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犯罪案件。据了解,在办理了正常的手续后,受害人代理律师调阅了案卷,据介绍,在案卷的总结词中,公安机关认为:王超在事发后在派出所录下的口供与受害当事人以及目击证人的笔录基本一致,没有太大的出入。并且,据受害人代理律师介绍,在案卷中也没有发现任何关于王超在取保候审期间私自外出的请假记录。
据知情人士介绍,王超在接受媒体采访谈到关于伤害老人过程的叙述中,与他在派出所做的笔录有很多地方不一致,在他自己的口供中,并没有提及受害人抓他头发,他只踢了一脚,而且是在被动情况下踢的这一过程。据介绍,王超的口供和对媒体说的话不一致将有可能对他未来的审判造成相当不利的结果。
根据我国的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得知王超的案卷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受害人崔女士的女儿王博,她对记者说:“现在我没有什么好表态的,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现在只等着检察机关对王超提起公诉,我相信法律能够给我们一个公平的结果。”(唐成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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