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17日讯 记者今天从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获悉,球员王超因有严重违纪行为而受到了开除队籍,留队察看的处分。
俱乐部的处罚决定说,2002年5月24日9点10分左右,王超因口角与其妻子在家中发生争吵并使矛盾升级,双方在推搡之中因王超的原因致其岳母受伤,后经济南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中心鉴定为肋骨骨折,定为轻伤。此后,在多方劝说之下事情才得以缓解。与此同时
,俱乐部也反复向王超及其家人进行劝说,并同时对王超的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王超本人在事发之后对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也有了初步认识,并采取了一些相应的补救措施。尽管如此,但王超的行为已成事实,对其家人心灵造成了一定的创伤,在社会和球队都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违反了球队管理规定,违反了一个职业运动员在社会公德、家庭道德方面的基本要求。由于王超本人不能很好地处理家庭关系,在此之前,其妻曾多次到俱乐部吵闹,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其他运动员的生活和休息,影响到了球队正常的训练和生活秩序,王超本人也不能集中精力进行训练和比赛,在球队当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虽然俱乐部也通过各种渠道、采取了各种手段为王超及其家人做工作,但最终还是出现了不应出现的严重后果。为严肃纪律,教育王超本人,警示别人,俱乐部按照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超开除队籍,留队察看的处分,并从受罚之日起,对王超实施停薪。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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