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7年前的北京工人体育场。1985年5月19日,中国足球队出人意料地败在郭家明率领的香港队脚下,赛后球迷骚乱。“5·19”事件之后,著名作家刘心武撰写的“5·19长镜头”--《倾斜的足球场》让人至今难以忘怀,青年工人滑志明买黄牛票、掀汽车、被捕等活动,透视了当时中国社会风貌和普遍的社会心态。17年后,3月24日的西安,陕青之战赛后所发生的事情让人们痛惜不已。《足球》报昨天刊发的刘心武先生的这篇文章或许有助于人们重新审视这次事件和重新认识在这次事件中被外地某些不负责任的媒体“妖魔化”了的陕
西球迷。
“3·24”陕西体育中心所发生的事端,造成公共财产的严重损失当然是令人遗憾的事。有人认为这是自1985年“5·19事件”以来的第二次“足球骚乱”,而且严重程度大大超过了那一回,并指称西安闹事的那些球迷为“足球流氓”。
在我年轻的时候,体育比赛包括足球比赛都是政治的延续。1985年的时候,我正当中年,“5·19事件”的发生,使我感觉到社会转型也折射在了体育比赛,特别是足球比赛上;也就是说,球迷们的观赛意识里政治因素已经淡化,从政治框架里脱缰而出的希望自己拥戴的球队取胜的激情,因为一时又没有新的文明道德框架约束,演化成了“群体无意识”的大混乱;那时有些把这种现象简单地从政治角度归结为“有失国格”的评论,我不甚同意,写了篇《5·19长镜头》,抒发自己的认知,大意是说其实参与闹事的球迷——都是些年轻人——其实只是进入到了人类中凡球迷都可能情绪失控的状态罢了,这尽管是桩坏事,却也从侧面说明我们的体育比赛以及观赛者,开始进入了世界普适的通则通例中了。到我渐入老境,我国的体育比赛不仅基本上完成了纳入世界通则的轨道,而且,有的项目,尤其是男足比赛开始市场化,不是政治的延续而是经济的延续了。“球市”这个称谓,在我年轻的时候是不可想象的,就是“5·19事件”发生时,也仅是有非政治性的球迷,而并没有什么经济意义上的球市。但是,进入到新的世纪里,尽管中国足球的市场化派生出了种种问题,尤其尖锐的是眼下已进入司法调查阶段的“黑哨”问题,导致了公众普遍的焦虑--相信这也正是触发“3·24”西安球迷情绪狂乱的一大心理背景--但是,我们冷静下来一想,既然搞市场化,“黑金”现象就一定会见缝插针,我们没必要退回去,应该做的只是规范市场,加强稽查,及时处置,把“黑金”赖以插入的缝隙尽可能减少(完全消除是美好的愿望,但全世界尚无任何国家或地区做到了完全消除)。再一细想,中国足球的进步,特别是男足终于圆了进入世界杯决赛圈的梦,市场化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催生的作用,而在这一过程中,广大的球迷所体现出的热情、激情、浪漫情怀,可圈可点、可歌可泣的事例真是太多太多了,中国的球迷即中国足球运动的散户投资人,按总体文明水平而言,在世界上绝对属于一流!
“3·24事件”作为一桩个案,应该从学理上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研究。尽管这次事件中烧毁、破坏公共财物的个别闹事者可能会因此受到司法检控,并受到应有的责罚,但我不能同意把他们轻率地称为“足球流氓”,更不能同意把所有卷进狂热漩涡里的球迷统责为“足球流氓”。“足球流氓”是一个专用语汇。据我所知,在英国,有一批被称为“足球流氓”的人,他们至少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近乎职业性地到足球赛事上去寻衅滋事,哪里有大的赛事他们就一定到那里去集结;二是必定无事生非,他们拥戴的球队输了要闹,赢了也要闹,觉得裁判不公要闹,就是裁判没惹他们也要闹,总之他们是闹定了,闹事第一,看球第二;三是他们一闹必闹大,打、砸、抢、烧是家常便饭,更有持枪行凶,造成人员伤亡的。英国的“足球流氓”臭名昭著,不仅英国警方把他们列入了监控名单,凡举办国际性赛事的国家、地区的警方,对他们也都严阵以待,有的根本不允许他们入境。我认为,在我们国家的球迷中,还并没有这样的“足球流氓”出现。最好永远也不要出现。我们的传媒在使用“足球流氓”这个语汇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尤其是对待本国的球迷,又尤其是对待比如“3·24事件”中因偶发性狂躁而闯下祸的那些年轻人。
面对“3·24事件”,我们所应该优先思考的是:如何在目前的情势下,从舆论上为我们进步中的中国足球、中国球市、中国球迷,架构起新的文明道德框架?刘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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