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秦云北京报道距离新赛季联赛开幕只有两天时间了,中国足协才在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目前联赛转播权的销售情况。据记者掌握的情况,虽然中国足协宣称已经有七八家和足协达成了一致,但没有一家电视台与其签约。电视台方面都表示:“车到山前必有路。”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足协开发部主任夏伦好介绍,学习国际赛事转播权销售
惯例,中国足协今年委托中国福特宝公司、中广网公司和国际管理集团联合组建的中介机构“整体销售甲A联赛电视转播权”。中国足协认为,过去几年的联赛电视转播权销售中,存在制作权和版权权属不清晰的问题,表现在中国足协对赛事转播只把握了版权而没有把握制作权,制作权旁落地方电视台,存在地方电视台之间私自交换客场转播信号的现象;只有地方版权的地方电视台和地方卫视台共用转播权,侵犯全国性赛事版权购买者的利益。今年开始,中国足协严格区分了电视转播权中的版权范围,购买地方版权的地方电视台不能通过卫星对比赛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转播。同时,电视转播权还分为新闻报道权、赛事画面集锦使用权和赛事转播权三种分别进行销售。
针对今年联赛捆绑销售的情况,各甲A赛地的地方电视台从优越4日开始和中国足协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转播权谈判。2月28日,云集北京的各地方电视台谈判代表先开会讨论了和足协谈判的口径。这十几家电视台决定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足协的中介机构进行谈判,只有中央电视台因为要视地方电视台的谈判结果才能进行全国性版权的谈判,就单独和中介机构进行谈判。各电视台表示接受中国足协“捆绑销售”甲A联赛转播权的方案,但在价格上则希望降低。
地方电视台的谈判于5日已经结束,虽然部分电视台已经和中国足协达成了一致,但具体的价格和购买转播权的期限,以及今后价格的变化,都还没有完全取得一致。参与谈判的电视台负责人们表示,下周内,他们可能才能和中国足协在电视转播权的问题上签约。而中央电视台和中国足协进行的全国性赛事转播版权谈判,据央视人士透露,有望在24小时内解决。过去三年时间里,中央电视台购买甲A联赛转播权的开支是1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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