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足协在联赛各俱乐部老总成都峰会上将一本“红皮书”下发给与会老总,这本书名叫《中国足球深化改革研究》的小册子注明是“内部资料”,从内容上看也还是一个意见性的东西,但它的起草方是中国足协和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联合组成的“中国足球深化改革课题组”。而在就任足协第一专职副主席之前,阎世铎的身份就是体育总局的政策法规司的领导,所以这本书的起草和现在出笼都贯穿了“阎氏色彩”,书中在总结职业联赛的成绩和经验基础上,对存在的新问题、新矛盾的分析,对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建议都应该是
与阎世铎治理中国足球的基本思想相一致的。而课题组的负责人栾开封和南勇又都是阎世铎在不同职位上的副手。
“红皮书”分为了主报告和三个分报告以及两个辅助报告。从内容上看,报告对中国足球目前现状的分析和意见的立足点在为中超定一个基调,其中涉及了很多热点话题。记者将之摘录如下,以飨球迷。
(一)关于中国足协的权威
中国足协的工作重心在宏观上精力投入少,在微观上投入多,该管的有时没管,不该管的有时又管得太多。
中国足协必须实行“管”“办”分离。
“大包大揽、一包到底”的作法,做了许多省区市足协能够胜任、本该由省级足协完成的工作。客观上将省级足协置于了一个很难充分发挥自己职能的地位,削弱了省级足协在行政区划内的威信。
在新形势下,首先要做到的是,要进一步巩固中国足球协会的地位,加强中国足球协会的权威。
在利益分配上,各职业俱乐部认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法则,俱乐部作为职业联赛主体,理应获得最大的物质利益,达不到目的,就要求成立“中国职业足球联盟”,企图脱离中国足球的领导,另起炉灶,违反了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只能有一家的规定。
中国足协的权威受到严重挑战,俱乐部稍不如意,就以半路退出职业联赛相要挟,表现出对中国足球的极端不负责。
俱乐部应在中国足协指定银行存入一定款项,作为抵押金,按照中国足协的规定,如若半路退出职业联赛,中国足协要给以纪律处分,同时收缴抵押金。
(二)关于超高收入球员
一些甲级俱乐部球员在人事关系上还未与体委脱钩。人力资本的产权不清,形成了运动员本身的双重身份。这种产权的模糊,造成了球员“搭便车”行为,他们既享受着职业运动员的收入政策,又没有职业运动员的风险,这种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严重制约了职业球员激励机制的形成,也是我国足球改革后水平提高不明显的原因之一。
国内俱乐部间的球员转会要继续完善限制性转会,逐步向自由转会过渡,对转会费的问题最好能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防止欧洲“博斯曼法案”在我国发生。
据统计,球员工资、奖金、出场费等支出已占到各俱乐部总支出的50%甚至更多,成为各俱乐部的沉重负担。
甲A俱乐部一名主力队员货币收入一年一般保持在50至80万元,个别突出的可超过百万元。如果加上有的俱乐部还有住房、汽车等实物分配,总体收入会更高一些。
甲A或者甲B主力队员收入也已是大城市职工人均年收入的50倍,个别的高出近百倍。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不满。
(三)关于政府与足球
地方政府必须适时退出中国足球。
在一些大中城市,往往把足球摆在特殊位置。在地方政府办公会上,有时也要研究足球问题,这样就出现了“足球省长”、“足球市长”等,职业足球俱乐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就很容易解决了,政府往往在用地、税收、人员等方面给以优惠政策。这样做也容易使俱乐部产生依赖心理,象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从长远看,对职业俱乐部的发展壮大不利。不论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俱乐部自身独立运作的不多,没有完全脱离母体。许多企业投资俱乐部,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主要作为企业广告扩大市场影响、营造企业形象,根本没指望俱乐部能够赚钱。(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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