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来自全国各地的近20名正规经纪人和体育经纪公司的老总,参加了中国足协正式召开的第一次经纪人会议。会上,中国足协对经纪人操作的“涉外转会”增补了几项规定,严堵非法经纪人“违章”引进外援。
以往曾经多次出现很难弄清外援身份的情况,也曾出现过外援溜走之后无法追查的事情,甚至出现过来中国前都不知道外援真实职业的笑话。11月20日,中国足协技术部向经纪 人提出,从2002赛季起健全球员和经纪人之间的“委托书”制度,以前只有经纪人和外援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不再有效。规定要求,2002赛季相关的委托书必须有经纪人、外援本人、中国足协和外援所在国家足协的盖章才能生效,否则引进的外援不予承认。委托书增加中国足协和外援所在国家足协的盖章,是为了保证引进的外援是真正的足球运动员,在确保外援水平的基础上,便于今后解决可能引起的“涉外”纠纷。
增补规定中还要求2002赛季的外援必须像中国的球员一样持有“参赛许可证”,才能上场参加比赛。过去的几个赛季,外援转会到中国最有效的证据就是国际转会证明,只要这张证明到了中国,外援就可以上场参加比赛,甚至出现过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拿到国际转会证明就立即上场的情况。中国足协技术部负责注册转会的官员马成全称,以往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在了国际转会证明上,使得其中的环节显得比较乱,而且由于外援不及时注册,使中国足协过了很长时间才弄清外援的真实背景,不便于管理。马成全说:“2002赛季的外援在拿到国际转会证明后,必须到中国足协注册,取得参赛证后才能参加比赛。参赛证上也有外援的相片,改变了过去只看外援护照的做法。”马成全认为,外援必须持证参赛的规定对经纪人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为涉及到注册、资格审查等手续,经纪人的引进工作比以往肯定会提前。
规定还要求经纪人从事经纪工作的管理程序,必须按照中国足协和国际足联的有关章程进行,上报中国足协的材料也必须符合国际惯例。中国足协技术部官员称,过去的几个赛季,中国的外援转会市场确实有不少漏洞,一些非法经纪人也从事着经纪工作。他们不仅抢了正规经纪人的生意,也客观上造成了外援管理的混乱。中国足协将根据上报的材料来确定个人或经纪公司是否具有操作“涉外”转会的资格。福建一体育经纪公司的老总对记者说:“据我所知,每年都会有不少外援的来历有问题,但是这些外援却都被承认了。足协的几个补充规定很好,但是否能够维护正规经纪人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明年外援转会的实际情况来定。”马成全称,中国足协也早就意识到了正规经纪人和非正规经纪人的矛盾,中国足协坚决维护合法经纪人的权益,对于那些不符合中国足协和国际足联有关规定的“经纪人”,中国足协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维护外援市场的秩序。本报北京电记者肖良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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