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秦云北京报道 根据国际足联最新的足球经纪人管理和球员转会规定,中国足协对下赛季的外籍球员转会增加了规范条款。昨天的经纪人会议上,中国足协注册办向经纪人们明确了外援转会程序中的新变化。
首先是球员经纪人和外籍球员之间的代理合同有了变化。在国际足联的标准代理合同上,要求合同得到经纪人所在国家足协的签字盖章外,还要得到外籍球员所在国家足协的签 字盖章。而原来只需要经纪人和球员本人签署了代理协议就可以了。为了明确这一新要求,中国足协昨天把国际足联标准代理合同的英语样本和中文样本同时发到了在北京开会的经纪人。
在新制定的《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第五章第一节第五十条规定,外籍运动员只有在中国足协办理了注册手续并持有中国足协核发的《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方可代表俱乐部参加比赛。而在此之前,外籍球员转会,只要在赛前该球员的国际转会证明能够发到中国足协,中国足协竞赛部就会通过电话通知相应比赛的比赛监督,认可该球员的参赛资格。但从明年联赛开始,外籍球员必须先在中国足协办理了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后,并持登记证证明自己的参赛资格后才能参加比赛。以前常常发生的在比赛开始前几分钟才能最后确认外援参赛资格的现象将不再出现。
此外,球员经纪人在代理球员转会事务中的代理费也有所调整,但幅度不大。
对下赛季外籍球员转会中将出现的变化,经纪人们一方面感到应该对转会进行严格规范,另一方面也觉得手续实在过于烦琐。“我要和一个南非球员签订代理协议,以前可以不到南非就签了,但现在还得到当地去让南非足协给我签字盖章,的确麻烦了很多。”
而外籍球员的参赛证问题,经纪人们都认为是给要引进外援的俱乐部敲了一记警钟:“这就要求俱乐部在引进外援的过程中尽早决策,尽快办理参赛证,否则就可能赶不上比赛。在外援引进中,把好球员身份审核关是必要的。假如匆匆忙忙让外援参加比赛,后来发现审核有问题,俱乐部损失更大,会被扣掉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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